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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及存在问题分析

2016-04-16潘凌艳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女性影响力

潘凌艳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福建福州 350003)



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及存在问题分析

潘凌艳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福建福州 350003)

[摘 要]女性在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有四个方面的影响力,即女性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主力军、重视维护和谐的夫妻关系、更多地承担子女教养责任、注重家庭和睦及孝敬长辈。但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存在提升自我道德修养的动力不足、在子女教育上有功利性倾向、对“孝”的解读有偏差等问题。女性要在子女道德教育中起引领作用、在家庭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在邻里社会中起示范作用,以促进良好的家风与社会风尚的形成。

[关键词]女性;家庭美德;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家庭美德的教育培养,挖掘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弘扬时代新风尚。2013 年10 月,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王岐山代表党中央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祝词,他指出,慈母、孝女、贤妻对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也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为了解女性在传统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影响与作用,课题组2014年制作“福建省家庭美德建设调查问卷”1000余份,分发至全省九个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回收有效问卷886份。问卷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受调查者多为女性,占77.9%。

一、女性对家庭美德建设的影响力

(一)女性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主力军

现代家庭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女性在这其中承担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出于母性本能,女性身上与生俱来的一些特点,如温柔、感性、富于同情心和爱心等,对家庭中抚育、教育、赡养、休闲与感情满足等多种功能的发挥与实现都有诸多的裨益。而家庭在完成自己的社会化功能时,也需要传承公众一致认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使各成员能适应社会的需要、适应家庭内部的和谐一致。可以说,女性在家庭中是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引领者,是家庭情感的缔结者,也是家庭关系的维系者。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家庭美德的建设取决于女性作用的发挥。

根据课题组的调查数据发现,有56.6%的女性被调查者了解家庭美德建设的内容,高出男性12个百分点,反映出女性比男性更为关注家庭美德建设,是家庭美德建设的主力军。

(二)女性重视维护和谐的夫妻关系

夫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在和谐的家庭环境氛围中,美德建设才能顺利开展。根据课题组的调查数据,对自身婚姻状况满意的女性占83.6%,其中很满意的比例近半数,达47.5%,说明被调查女性婚姻满意度较高。

同时课题组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的女性(占82.4%)认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当好孝女、贤妻、慈母有很大的帮助,能彼此促进。因此,她们认为夫妻关系和谐最重要的因素是互相尊重和彼此忠诚;47.1%的女性表示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应共同承担家务;当夫妻出现冲突时,73%的女性认为及时分析原因、冷静处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当婚姻出现“第三者”时,53.2%的女性更愿意选择从自身找原因,挽救婚姻,而不是冲动地选择指责对方(1.1%)或离婚(12.2%)。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女性注重维护和谐的夫妻关系,大多数女性明白理智且妥善地处理婚姻危机的重要性。

(三)女性更多地承担子女教养责任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环境。家长对儿童的道德教化起到至关重要的“形塑”作用,决定着孩子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次调查对象中,已婚者占90%。女性对孩子教养责任的排序是: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快乐生活、学业优秀,说明她们对子女的教养责任还是很明确的,明白教养的目标是让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课题组调查显示,在孩子0-6岁生活与行为习惯养成初期,52.6%的女性愿意花较多的时间与孩子一起活动或进行有质量的陪伴;平时能关注孩子的情绪,分享孩子内心感受的女性占64.8%。亲子间有冲突也能尊重孩子,更多地从自身找原因。

(四)女性注重家庭和睦孝敬长辈

中华传统美德最注重孝文化。孝作为“众善之始”,存在一个由内及外、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由小及大的推行过程。推行到最后,几乎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1]。在家庭中,孝道伦理的本质应是责任和义务,被视为国人的基本品德。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对进一步弘扬国人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有极大的帮助。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国人也更多地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调查中有79.5%的女性表示用“常回家看望”这种方式关心老人最好;婆媳之间的关系最能体现年轻女性的美德与修养,有48.9%的女性表示“当婆媳发生矛盾时,自己会先让步”,另有38.5%的女性认为应当“谁错谁让步”;而对于隔代教育中出现的矛盾,有71.2%的女性表示会委婉表明态度,坚定立场,事后再与长辈沟通。这些数据说明当代女性普遍具有传统的“孝亲”观念,同时也表现出更多的理性。

二、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女性提升自我道德修养的动力不足

调查发现,从总体上看,女性对家庭美德内容的关注度与知晓度略显不足,了解家庭美德建设内容的女性比例不到六成,且还有11%的女性根本不了解,反映出女性在提升包括家庭美德在内的自我道德修养时动力不足。笔者分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家庭作为道德教育的摇篮,对女性进行道德教育的功能正逐步减弱。家庭现代化理论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古德在《世界革命与家庭模式》中坚信:“经济进步的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强调社会的工业增长和变化,并把传统和习俗的重要性贬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2]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里,许多家庭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会更关注孩子的专业成长和工作状况,而较少花大力气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随着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家庭的美德教育功能也在逐步弱化。核心家庭增多,使传统大家族的道德教化作用在减弱;对子女的过分宠爱,使家长的权威日益减弱甚至消失,长辈的教育影响在削弱;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的完善,使家庭的部分教育功能转移到社会。

二是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熏陶与教育的不足。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与体制下,富有人文气息和丰厚道德元素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未能通过家庭或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得到有效传承[3]。家庭美德教育因为缺少文化资源的支撑而难以为继。各级学校对传统文化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仅重视思想品德教育而忽视家庭美德的教化,更没有专门针对女性开设相关的课程,使女性很难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足够的道德资源进行自我完善。

三是家庭美德教育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当前,虽然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家庭美德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女性在弘扬家庭美德中的独特作用,但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还是肯定女性对社会的价值与贡献,而不太关注女性对家庭所做出的贡献。无论从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抑或从女性自身来说,家庭美德教育都还停留在倡导层面,家庭和学校缺乏专门针对女性群体进行家庭美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家庭美德也没有成为女性自觉进行自我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二)女性在子女教育上存在功利性倾向

时下,受不良社会心态的影响,家庭教育的功利性倾向越发明显。一些母亲重智轻德,把孩子能否进重点中学、重点大学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教育目的,教出了只会学习但不会“做人”的孩子;一些母亲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教育当作家庭获取各种利益的手段,造就了一群自私自利、缺乏奉献与协作精神的孩子;还有一些母亲在教育上追求短期行为,在生活目标的选择和设计上缺乏远见,不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造成部分孩子道德滑坡、心理障碍等问题日益突出;而一些农村的母亲为了增加收入远走他乡,对孩子放任不管,使孩子缺少人文关怀。虽然孩子可能在物质上得到满足,但在精神上却是空虚的,孩子得不到尊重、理解和信任[4]。

作为孩子道德养成的领路人,母亲的言传身教很重要。课题组调查发现,在物质条件更优越的今天,有44.3%的女性忽略对孩子进行“勤俭”等传统美德的教育,能在“诚实守信”上为孩子做好榜样的女性只占29.5%,表明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与教育上还有些许欠缺。在充满诱惑和竞争压力的社会中,我们要用什么作为家庭的核心价值观,要如何培塑下一代,有部分女性并没有认真思考过,也没把家庭美德的教育与实践作为家庭文化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家庭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从而使自己在对孩子进行零散、自发的家庭美德教育时既缺乏明确的教育目的,也缺乏明确的责任意识。

(三)女性对“孝”的解读有偏差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孝敬父母首先是能够供养父母,“养儿防老”就是对子女孝敬长辈最基础的要求;其次才是敬重父母,善待父母,更好地立身行事。虽然当前社会有些父母不一定需要子女供养,但作为“孝”最基础的要求,供养的意识不能丢。在课题组调查中,被问及对“啃老”现象的看法时,有38.5%的女性认为“很不应该”,有54.3%的女性认为“事出有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有7%的女性甚至认为“可以理解”。大家对“啃老”的宽容固然有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但从另一方面也表明被调查者“助老养老”的意识与能力均有不足。出现这种现象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作为父母的老一辈对子女的长期溺爱,二是子女对父母感恩与反哺的意识与能力不足。

父母关爱、抚养子女是人之常情,而子女赡养老人却没有很明确的约束与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倡导晚辈要孝敬父母,并无具体要求。这就使一些女性只把“孝”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体现在行动里。因代际差异、背景相异、性格迥异、血缘与情感归属不同等原因造成的婆媳矛盾已成为破坏婚姻的“二号”杀手,这也反映出当代女性过分强调自我,缺乏对老年人的尊重与理解,不懂如何与老年人进行情感沟通交流,不懂如何在“孝亲”上把握分寸,学会妥协,用心经营。当然,要想“婆媳和,一家亲”,需要双方都付出努力。

三、进一步发挥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作用

(一)发挥女性在子女道德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印度妇女教育家卡鲁纳卡兰说:“教育一个男人,受教育的只是一个人;教育一个女人,受教育的是几代人。一个好的母亲抵得上一百个学校的老师。”家庭道德教育虽是家长的共同责任,但女性的作用却不可替代,而要使女性能够更好地担当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必须注重女性自身道德素质的提升。为此,妇联组织不仅要继续开展 “母亲教育工程”“母亲素养提升行动”等活动,还应积极促进教育部门汲取传统文化中优秀的道德素材和道德资源,结合四自精神、先进性别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女性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让女性在提升自身人文素养的同时,增强自我道德教育的自觉性,使优秀的传统家庭美德由知到情、再到行[3],让家庭美德成为女性自我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从而有效推动女性以德修身、以德治家、以德育人,在家庭道德教育中起引领作用。

(二)发挥女性在家庭关系中的主导作用

在家庭关系中,女性之所以具有“独特作用”,不仅在于她们在家庭中依然承担着生育者、照料者、劳作者的传统职能,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升,她们还承担起教育者、养家者、管理者的新职能,在家庭成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以及良好家风的倡导、家庭生活方式的选择上,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拥有更多的“主导”性[5]。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时代赋予女性家庭角色的新内涵,激发女性的自主性,发挥女性的主动性,科学设计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工作手段,可尝试通过家庭外有效机制的支持,提升女性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技能。首先,建议在各级妇联成立“家庭工作”专门部门,负责指导和实施包括家庭美德在内的家庭文化与家庭道德建设,协调家庭教育各项工作。其次,依托省、市、县妇联的法律援助中心,村、社区“妇女之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等机构与组织,引入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力量,大力宣传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性及具体内容,通过公益讲座、沙龙、团体辅导、个案服务等形式,帮助群众了解家庭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了解构建良好婚姻关系的方法及处理婚姻冲突的技巧、了解子女的个性培养策略及不同年龄段的心理行为特点、了解老年人心理需求及如何改善代际关系等,让科学的婚姻家庭理念在更多的女性心中扎根,让女性学会如何有效处理情感矛盾与家庭问题,让女性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发挥女性在邻里社会中的行为示范作用

女性不仅要做自觉践行家庭美德的模范,也要在邻里互帮互助,在社会中崇德向善,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促进良好家风和社会风尚的形成。家庭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妇联组织要积极推动将家庭美德宣传纳入社会主流媒体传播渠道;挖掘身边的“最美家庭”“好女儿”“好儿媳”“好妻子”的感人事例,为更多女性树立行为示范榜样;监督文艺作品对家庭道德的引导,不过分渲染婚外情、啃老、炫富等失德行为;加强网络监管,减少网络不良内容对家庭道德建设的冲击,为营造家庭美德建设良好氛围、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女性能够在健康的舆论氛围中投身家庭美德建设。

参考文献:

[1]岳庆平.传统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J].社会学研究,1994,(01):107-117.

[2]杨善华.家庭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于光君.传统文化与女大学生家庭美德教育[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10):23-29.

[4]潘凌艳.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教育中的传承问题探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5,(04):21-22.

[5]中国妇女报评论员.发挥女性独特作用,推动家庭工作创新发展[N].中国妇女报,2013-11-11(01).

(责任编辑:梁小红)

Women’s Influe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Virtue and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

PAN Ling-yan

(Fujian Provincial Women Cadres School,Fuzhou 350003,China)

Key words:women;family virtues;influence;problem

Abstract:Women play a unique role in promoting Chinese traditional family virtues.Women’s influe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amily virtue consists of four aspects,women are the main force of family virtues,maintaining a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assume responsibility for child rearing,focusing on family harmony and honoring their elders.However,woman’s moral cultivation needs to be improved,utilitarian tendency in the education of their children,and has bia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filial piety.Women should play a leading role in children’s moral education,a dominant role in family relations and a guiding role in neighborhood to cultivate good family traditions and social.

* 收稿日期:2016-04-10

作者简介:潘凌艳(1971-),女,福建福州人,讲师。研究方向:女性心理学与发展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D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940(2016)03-00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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