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经济学看芝加哥产业组织理论
2016-04-15南博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2期
南博
【摘 要】 本文利用制度经济学理论阐释了释芝加哥产业组织理论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对其在新经济条件下的实用性进行探讨,认为芝加哥产业组织理论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对于产业升级、产业市场格局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制度经济学;芝加哥产业理论;新经济
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有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基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社会福利、理性人假定观点,[1]关注市场结构对市场经济行为和效果的影响。哈佛学派认为寡头和垄断的市场中,可能存在企业间的共谋行为,提高了垄断程度,降低了竞争性,导致市场绩效下降,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哈佛学派强调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政府应通过政策手段降低市场集中度和垄断程度。芝加哥学派批评哈佛学派只关心竞争的激烈程度,而不重视市场效率问题。芝加哥学派继承了奈特的自由经济主义思想,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重视市场经济中自由竞争机制的作用,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竞争结果,认为市场具有自我调节能力。因此,政府管制市场的重点是对卡特尔等企业间水平价格协调行为和分配市场的协调行为实行禁止和控制,[2]因为这些行为损害消费者福利,限制了产业发展,不能提高生产效率。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芝加哥学派在产业经济学中逐渐受到了重视,代表性案例是1998年5月,虽然美国司法部联合各州提出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要求拆分微软公司,但是2001年6月,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驳回拆分微软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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