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起点公平的制度伦理性探究
2016-04-13汪杰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汪杰锋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安徽阜阳236037)
教育起点公平的制度伦理性探究
汪杰锋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安徽阜阳236037)
教育起点公平是指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它既是人的发展起点,更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不公平现象进行制度伦理审视,认为必须站在教育制度之善的角度,整治教育招生制度以保障受教育的要求权,改革教育财政制度以保障受教育的福利权,创新管理运行机制以保障受教育的优质权。
教育起点公平;教育制度;农民工子女;伦理
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Husen T.)把教育平等分为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三个层次。其中,教育起点公平是指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主要表现为受教育的要求权、福利权和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1]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2010年颁布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明确提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但是在农村及经济贫困地区并没有得到保障,其结果就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度增加、求学费用攀高以及教育质量降低等。如果农民工子女从小就享受不到最起码的受教育权利,那还谈什么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因此,农民工子女教育起点公平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教育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教育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没有教育起点公平就实现不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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