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叙述学”中的对象与比喻——论叙述中空间与时间的关系
2016-04-13谭光辉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时间
谭 光 辉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成都 610066)
“空间叙述学”中的对象与比喻——论叙述中空间与时间的关系
谭光辉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成都 610066)
摘要:叙述学界关于“空间叙述学”的所有讨论,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问题,而这五个问题都已经预设了一个时间维度:(1)文字叙述描写空间事物,空间是叙述的对象;(2)文字叙述结构的“非线性”,空间是一个比喻;(3)图像、雕塑等“空间叙述方式”,空时有待时间化;(4)戏剧、电影等“时空叙述方式”,时间依然是结构主线;(5)任何叙述的“想象空间”,空间仍然是一个比喻。任何表意方式,如果没有将时间包含在内,都不可能被视为叙述。因此,叙述的本质在于其时间性,而不在于其空间性。但是空间概念的引入,不仅丰富了叙述的对象和手段,而且为叙述的解释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关键词:空间;时间;叙述;空间叙述学

一叙述学真的转向“空间叙事学”了吗?
在经典叙述学研究中,被讨论最多的是叙述者、人物、情节、时间等问题。作为空间存在的环境等问题常被视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部分被忽略,空间不是叙述不可缺少的部分。这大概与托多罗夫、热奈特等早期叙述学开创者的取舍不无关系。托多罗夫在1966年的《文学叙事的范畴》中提出时间、语体、语式三个基本叙事范畴,热奈特紧接着在《叙事话语》一书中对这三个范畴进行了补充、调整、细化[1]151。最大的细化是关于时间的细化,他将时间问题分成顺序、时距、频率三个范畴分别讨论。从总体研究对象来看,热奈特关注的焦点是时间,其次是叙述者及其话语方式,空间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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