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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的思考

2016-04-13叶志彬

视听 2016年1期
关键词:译制少数民族广西

□叶志彬



关于促进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的思考

□叶志彬

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工作是少数民族语译制工作者将优秀的影视剧用传统纯朴的地方方言,与现代时尚的电影元素完美相结合奉献给少数民族群众的一种文化产品。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在广西已有近60年的历史,取得过辉煌的成绩,但随着电影发行体制的改革、企业的困境及人才队伍结构性的断档,目前广西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可谓举步维艰,如何促其健康发展,值得思考。

一、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的重要性

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是公益事业,是文化惠民工程,是广西农村电影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央提出的“西新工程”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紧密相连。少数民族语电影作为民族语言文化艺术的产物,它把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广西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重要的政治影响,为宣传党的纲领政策,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也是打击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的有力武器,不仅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边疆的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外反渗透,反分裂等方面起到巨大作用,而且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活水平,传递科技信息,传承民族文化,发展经济等方面也起到了其他媒体难以替代的作用。

二、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历史及其机构变迁

原广西电影厂在1958年建厂时,就开始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一直到1978年改建为以生产故事片为主的电影制片厂,共译制了21部电影故事片,其中包括《边寨烽火》《回民支队》《五朵金花》《闪闪的红星》等著名影片。

原广西电影公司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开始于创建时的上世纪五十年代,译制的少数民族语包括壮语、苗语、侗语等。至组建广西电影集团前,广西电影公司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共译制电影故事片2780部,科教片215部。其中,故事片《百色起义》《焦裕禄》《大决战》《生死抉择》等,科教片《泡桐树》《野草种菇》等18部获得了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片腾龙奖、骏马奖等重要奖项。

自1985年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由自治区财政下拨后,原广西电影公司为做强做大广西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事业,经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在全区建立了11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点(含原广西电影公司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原涂磁配音科,在全区共招收80余人的录、配音人员,市级译制单位录、配音人员的编制为9人,县级译制单位的录、配音人员的编制为7人,录、配音人员归属各电影公司译制单位管理。由于各种原因,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单位现存8个,分布在广西电影集团(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百色市电影公司(壮语)、隆安县电影公司(壮语)、都安县电影公司(壮语)、靖西县电影公司(壮语)、东兰县电影公司(壮语)、融水县电影公司(苗语)、三江县电影公司(侗语),现有译配音人员54人,各译制单位均为企业或民营单位。

目前,广西电影集团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共有3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录音室、3套少数民族语电影数字译制录音设备,自2011年1月组建广西电影集团至今,共完成译制少数民族语电影故事片153个、科教片89个,共计242个节目,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质量在全国11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位列前茅。据国家农村公益数字节目中心统计,2013年全区共放映少数民族语电影4472场,2014年达8432场,2015年预计达到15000场。

三、少数民族语电影数字录音及工作流程

从2008年开始,国家广电总局在全国推行农村数字化放映。2009年至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共资助广西519套农村公益数字放映设备,广西各地农村进入数字化放映,16毫米胶片电影已逐步淘汰,从2009年开始,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开始步入数字化录音工艺。

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的节目及译制素材由国家广电局选定并通过网络向全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提供,由各译制单位根据本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选择所译制的电影节目。为保证少数民族语电影的录音质量,广西各译制单位所选定译制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节目由各译制单位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少数民族语译制中心统一录制,录制一个故事片节目从录音到后期制作完成需十个工作日,制作完成的节目上交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进行技术鉴定,鉴定通过的节目由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交到国家农村公益数字电影节目中心制作少数民族语电影母版进入农村公益数字电影平台,由各放映单位在所加盟的农村数字院线购买放映。

四、制约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发展的因素

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是一项公益事业,是文化惠民工程,自2003年电影发行放映机制体制改革后,包括原广西电影公司在内的绝大多数市、县电影公司陷入困境,职工生活困难,有些甚至不得不从事其他行业维持生计,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这项公益事业仅靠每年几十万的补助资金扶持。随着社会物价的不断攀升,译制经费不足、配音人员老化、办公场所和录音设备陈旧等成了制约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致使各项业务工作难以开展。

(一)全区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不足

与全国各译制同行相比,广西的译制点多,译制的语种多,译制人员多,但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却是全国最低。译制设备更新及译配音人员的译制补贴等各种费用缺口非常大。自2003年起,国家财政对新疆、西藏、内蒙、甘肃、青海、四川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单位每年增加了300万元的译制经费,加上地方财政的译制经费补贴,每年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均大于300万元,云南省每译制一个节目给予7万元的补贴,全国各省、区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除广西、内蒙古外都由各省、区列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蒙古译制中心归属内蒙古电影集团,属企业,在编人员30多人,外聘15人,每年完成60个故事片的译制工作。内蒙古已列入国家新西工程,国家财政每年给予内蒙古译制中心300万元译制经费,加上地方财政和总局的资助,每年获得的译制经费达到600多万元。而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却长期得不到相应增加,全区每年只有60万元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随着社会物价的不断攀升,译制成本的费用也在不断增加,译制单位的补贴却无法继续增加,致使广西这一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公益事业严重萎缩,全区各市、县电影公司本身就是入不敷出的困难企业,更缺乏资金用于对这项公益事业进行补贴。

(二)配音译制人员老化、匮乏

少数民族语电影数字录音在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行业是一项新技术,录音人员、翻译人员、配音人员需要加强技术培训才能适应目前少数民族语电影数字录音的发展。由于配音译制人员基本生活费得不到保障,许多人员迫于生计不得不离开了从事多年并热爱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岗位另谋生路,配音人才流失严重,而在岗的配音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也纷纷另谋兼职打工以维持日常生活费用。目前,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配音人员年龄偏大,多年来没有得到相应的业务学习及技术培训,严重阻碍了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事业的发展。

(三)办公场所及录音设备陈旧老化

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在建政路原广西电影公司办公区一座70年代建的小楼办公,3间录音室,房间阴暗潮湿,墙壁斑驳陆离,国家电影局技术处的同志来检查指导工作时都感叹:“太简陋了,太简陋了,工作环境太艰苦了!”目前,广西全区7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点的原胶片译制设备淘汰了,没有得到设备更新,仅有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两套录音设备能用,各译制点只能到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来配音,且该中心的2套录音设备经常出毛病,要寄到北京维修,维修周期很长,耽误录音工作。民语电影译制技术含量高,设备更新快,广西现有的设备难以正常开展工作,更难技术创新。与其他省区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相比,广西在设备及人员投入上远远落后:如甘肃省民族语译制中心是根据甘肃省编制委员会2010年甘机编发[2010]4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处级建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0人,另聘用专业译制人员及其他人员20人,拥有各类先进的译制专业技术设备28台(套),每年译制完成故事片30部、科教片10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译制设备4套,在编人员11人,外聘5人,云南省译制中心下辖7个译制点,每个译制点2套译制设备,每个译制点在编人员为8—10人,全省共19套译制设备,国家资助10套,译制中心自购9套。

四、加快推进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发展的措施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文化惠民工程,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不能仅靠广西电影集团等困难企业来完成,它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也离不开广西各界社会人士的关怀与帮助,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需要全面提高和持续发展,更加离不开各方的全力支持和更多的投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

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是我国广播影视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广播影视事业所具有的民族特色的重要表现形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译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充分调动民语译制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加大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的投入

目前,全国各省、区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除广西、内蒙、贵州黔东南外,都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作为企业,内蒙古电影集团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每年的财政经费也有630万,而广西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经费每年仅为60万元,投入上远远落后其它省区。为此,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增加对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设备的增加和更新,提高译制人员的收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这项工作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译制人才是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事业发展的关键,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译制人才的培养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是要提高译制人员的素质。要加强译制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译制人员的制作水平,使译制作品贴近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需要,具有时代气息,不断打造出深受少数民族人民喜爱的译制精品。二是加强译制人员的责任心。影视译制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程,是需要集体劳动、相互协调配合的事业,每个环节上都要做到一丝不苟,而译制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三是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发现培养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青年人才。

(四)加强广西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的品牌精品意识

广西各个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点都有各自独特的特点和特征,要做到品牌经营,必须充分挖掘品牌自身的价值和潜力,形成独特的译制风格。在引进节目译制过程中发掘新的视角,在受众心里树立新的品牌形象。同时,要走精品战略的道路。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受众对电影译制节目不断变化的需求。

(作者单位: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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