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法律规制的思考
2016-04-13姚维振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11期
姚维振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法律规制的思考
姚维振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必须要完善对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法律规制。要强化适度的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直接规制,一要建立适度的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标准制度,二要建立法定面积农村土地强制整理的制度。要加强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间接规制,一要放松经营主体的规制,二要放松流转方式的规制,三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农村;土地;集约化;法律;规制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
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随着文件的贯彻实施,实践中出现了诸多制约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因素,妨碍了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推进,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相关法律规制很有必要。
一、制约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因素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方式是实现农村土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利益效率最优化,实现农村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科学的经营方式,适度的土地规模、优质的劳动力资源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是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条件,其中,适度的土地规模是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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