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斯密社会年产品价值的批判及当代意义
2016-04-13赵明哲梁玉春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9期
赵明哲,梁玉春
(1.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2.新疆师范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马克思对斯密社会年产品价值的批判及当代意义
赵明哲1,梁玉春2
(1.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2.新疆师范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亚·斯密认为社会年产品的价值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认为是收入决定价值,单个资本的价值总和与社会年产品的价值总和不相等。在此基础上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理和高效。马克思认为社会年产品的价值包括不变资本的价值,工资和剩余劳动的价值。认为是商品的价值决定收入。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形式发生了种种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依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年产品价值形成的本质,工人的劳动依然被不自由的并入生产过程,工人的剩余价值依然被资本家占有。
社会年产品;价值;流通;生产
一、亚·斯密关于社会年产品价值构成的观点
亚·斯密认为社会年产品价值构成的前提是“一方面这个价值在什么程度之内只是所花费的资本的等价物;另一方面它在什么程度之内是‘免费的’、不补偿任何预付资本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1]因此他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均为社会年产品的价值构成部分。社会年产品的价值不应该包含不变资本价值部分。其原因是社会年产品价值和社会年价值产品是相等的。如果从源头上寻找可以发现不变资本的价值也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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