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监督与独立审判的矛盾与解决之道
2016-04-12袁豪
视听界(广播电视技术) 2016年3期
袁豪
新闻监督与独立审判的矛盾与解决之道
袁豪
随着传播渠道的不断扩大,新闻媒体监督对独立审判的影响越演越烈。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功能,然而,近几年,新闻媒体对司法信息不公开的怨声越来越大,而新闻媒体通过舆论监督模式,逐渐导致媒体审判的现象越来越多,并带来了负面影响。规范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很有必要。
一、新闻报道与独立审判的矛盾
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媒介传播的方式对事情进行报道、评论。然而,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具有依法进行独立审判案件的权利,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及个人不得干涉,独立审判的特点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受任何机关所控。人民法院和法官是执行审判权的主体,是做出案件审判的唯一主体。
在案件报道中,某些新闻媒体只是简单调查,并没有核实、深究案件的详细事实,造成报道失之片面,偏离事件真相。
二、新闻媒体滥用监督权对独立审判造成的影响
新闻媒体虽然具有监督权,却没有明文规定其监督权的适用范围。虽然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在缺乏深入调查的前提下,很难做到妥当的监督。
新闻媒体滥用监督权是指,媒体对于公众感兴趣或关注度高的案件大肆宣传,进行选择性报道,扭曲具体事实,影响了司法独立审判的结果,出现媒体审案的现象。媒体通过多种传播形式,将其观点融入报道之中,影响民众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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