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上海市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新体制的构建和思考

2016-04-12朱梓明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11期
关键词:检测

文/朱梓明

上海市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新体制的构建和思考

文/朱梓明

2016年11月11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表决,全票通过了《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的分配进行创新,构建了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新体制,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行业监管特征突出

《条例》通过之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统一的法律来调整检验检测活动,但因检验检测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的众多规定散见于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之中。据不完全统计,现有《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32部法律和《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电信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43部行政法规调整检验检测活动。由于历史延续的缘故,质量技监、司法行政、公安、建设、农业、环保、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22个部门按照条线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检验检测活动。很多检验检测机构为了进入不同的行业,必须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申请,同时也接受他们相应的证后监督管理。可以说,《条例》通过之前检验检测方面的监管是以行业监管为主,行业监管的特征极为突出。

担负综合管理职责

随着计划经济痕迹的不断减少和检验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为了适应形势变化和管理的需要,在检验检测监管中赋予质监部门越来越多的综合管理职能,突出表现在新近立法的授权、“三定”方案的变更确定和行政管理的具体实践等方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检测
QC 检测
小波变换在PCB缺陷检测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