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也能成为刑法意义上保护的“户”——由一起真实案例展开
2016-04-11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海200052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5期
项 谷,耿 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海 200052)
合租房也能成为刑法意义上保护的“户”——由一起真实案例展开
项谷,耿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上海 200052)
“入户抢劫”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易发刑事案件,长期以来一直是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的重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日益多元,居住形式日益多样,“户”呈现出的形态也更加丰富多彩,特别是城市中合租房、群租房的大量涌现,对刑法上“户”的准确认定及法律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合租房、群租房等一些新型居住模式是否影响刑法上对“户”的认定,进而探讨进入这些居所实施抢劫行为能否被认定为入户抢劫,以强化刑法对合法合规合理居住场所的保护。
入户抢劫;合租房;群租房;违法建筑
一、 问题的引出
2014年8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程某潜入上海市某区被害人杨某暂住处,窃取苹果牌4S手机1部及钱包1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00元。后被进入房间的杨某发现阻拦,程某将杨某推倒在门外走廊上,继而二人发生争抢,程某当场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划伤杨某左手背部,后劫取财物逃逸。经鉴定,杨某左手第1掌指关节桡侧皮肤裂创,构成轻微伤。经查,案发地系一幢三层私人出租民宅,杨某与另一租客分别住在三楼的304室和303室,共用卫生间、厨房及室内走道,走道外有一铁门,将该区域与外界隔离。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程某抢劫被害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未认定“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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