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内阁制与英国的责任内阁制
2016-04-09湖北
教学考试(高考历史) 2016年4期
关键词:英国
湖北 高 阳
明朝的内阁制与英国的责任内阁制
湖北 高 阳
明朝的内阁制和英国的责任内阁制是中外政治史的核心知识点,也是近几年高考历史的高频考点。如涉及考查明朝内阁制的有2014年上海卷第33题、2013年重庆卷第5题、2013年江苏卷第5题、2013年重庆卷第5题、2012年全国卷第28题、2012年江苏卷第4题等;涉及考查英国责任内阁制的有2015年全国Ⅰ卷第33题、2013年海南卷第11题、2013年江苏卷第16题、2012年海南卷第11题、2010年山东卷第15题等。
一、典型例题
1.(2015·全国Ⅰ卷·33)18世纪中叶,一位英国内阁成员在议会发言中说:“诸位都知道,媾和与开战的权力是由国王掌握的……我们的宪法始终表明,国王在决定和平与战争时有权利让议会参与,也有权利不让议会参与。没有哪位明智的国王真的会冒险不让议会参与。”这表明在当时的英国 ( )
A.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
B.立宪政体未能阻止国王专权
C.内阁依旧为国王所控制
D.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
【考点】英国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解析】D 光荣革命后,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但并未完全被剥夺,因此国王“也有权利不让议会参与”,这与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无关,故A项错误;“没有哪位明智的国王真的会冒险不让议会参与”,反映出国王已经不可能专权,故B项错误;18世纪中叶英国责任内阁制确立,内阁不对国王负责,故C项错误;材料反映出国王仍然保留“媾和与开战的权力”等一些名义权力,故D项正确。
2.(2014·全国Ⅱ卷·27)明初废丞相、设顾问性质的内阁大学士,严防权臣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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