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分类与教学目标(上)
2016-04-08王丛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6年4期
王丛
教学设计以科学取向的教学论为基础,科学取向的教学论以学习分类为标志,所以,首先要了解学习的分类。分类要有标准,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就有不同的结果,学习的分类也是如此。
一、根据学习的结果给学习分类
何谓学习结果?心理学认为,学习是通过后天经验引起的能力和倾向相对持久的变化,即习得了知识、技能与态度。这些知识、技能与态度就是学习的结果,学习结果同时也是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从学习结果的角度给学习分类的是加涅。加涅把学习结果分为五种类型:(1)言语信息;(2)智慧技能;(3)认知策略;(4)动作技能;(5)态度。
(一)言语信息及种类
言语信息是指可以用言语符号或文字符号表达的信息,这是学习最基础的结果。说它是最基础的结果,是因为其他的学习结果都是以它为基础的。所以,学习,首先要学的,要学好的,就是言语信息。言语信息又包括三个方面:
1.符号,即用以指称相应事物的标记,即事物的名称,所以,符号学习也称为“事物名称”的学习。事物名称词性上应是名词,但这里的事物名称应作宽泛的理解,不限于名词,如汉字实际上就是一种符号,识字教学就是符号教学,但汉字不都是名词。词语也是逻辑上的概念,所以,符号里面也包括概念。
2.事实,指用以表达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名称的客体或事件之间关系的言语陈述(加涅),也就是命题(奥苏伯尔)。如:“一个星期有七天”,“一个星期”“七天”就是两个客体,其间是相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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