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魏的婚姻法律制度
2016-04-04阎晓磊黄红霞杨兴香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阎晓磊,黄红霞,杨兴香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
论北魏的婚姻法律制度
阎晓磊,黄红霞,杨兴香
(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
北魏是由少数民族拓跋鲜卑族建立的一个北方政权,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不仅集中总结了秦、汉、晋以来婚姻法律制度的成果,对其精华兼收并蓄,取精用宏,还结合自己的习惯法对婚姻法律制度进行了某些创新,为后世封建朝代和现代社会婚姻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论文以北魏的婚姻法律制度作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对其进行研究,阐述北魏婚姻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特点和历史地位,尤其是对其具有民族特色的婚姻法律制度进行论述,从而引发完善现代婚姻立法的思考。
北魏;婚姻法律制度;婚姻自由
由于不同时期的社会制度对婚姻关系的规范各不相同,因此婚姻法律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婚姻制度的发展史中,北魏的婚姻法律制度承继了汉、魏、晋以来婚姻法律制度的精髓,开启了隋唐以来封建婚姻法律制度的先河,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研究北魏的婚姻法律制度可以清晰地了解北魏婚姻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脉络,进而加深对北魏法律制度的认识,还可以从中发现北魏婚姻法律制度对前朝的继承和对后世封建朝代的影响。同时,进一步理解北魏婚姻法律制度对现代婚姻立法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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