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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伦理意蕴

2016-04-04权麟春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权 麟 春

(广州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广东 广州 511363)



死亡的伦理意蕴

权 麟 春

(广州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广东 广州511363)

分析了中西方文化对待死亡的不同观念与态度,认为死亡与生命是一体两面,死亡问题实际亦是生死问题。西方人在宗教中超越死亡,中国人在道德伦理中超越死亡。

死亡; 死亡的尊严; 伦理

一、 中西方不同的死亡观

《说文解字》中,“死”解释为:“死,澌也,人所离也”,“澌”是“尽”的意思,“亡”同“死”。死亡意指生命走到了尽头,是对个体生命的否定,人总是要死的,正是由于个体生命的死亡,人类的生命才会生生不息。

1. 我国传统文化视域中的死亡观

中西文化对死亡的观念不一。儒家推崇在积极的入世过程中完善人生,进而坦然面对死亡,追求的是乐生安死,顺应天命,完善人格,舍生取义的人生价值。乐生不单单只是追求物质享受的快乐,还包括对精神的追求和灵魂的超越。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第十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生命诚然可贵,但还存在着超乎肉体生命更高意义的价值,那就是道德的终极理想——“仁”。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生命是人向往的,道义也是人追求的,当两者有冲突的时候,就要舍生取义,不能背信弃义而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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