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不当”、“胜”与“不胜”以及“公是”与“移是”
2016-04-04自由学者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 2016年1期
陇 菲(自由学者)
“当”与“不当”、“胜”与“不胜”以及“公是”与“移是”
陇 菲(自由学者)
[摘 要]争鸣除了“真理与谬误”的二元对立之外,还有“真理与真理”(不同的真理)、“谬误与谬误”(不同的谬误)或者“糊涂与糊涂”(不同的糊涂)等等不同的形式。“真理与谬误”的争鸣,往往也并不是靠什么权力的裁定或者权威的“判决”而得出定于一尊的“结论”。 历史选择的,往往并不是真理,而很可能是谬误。故此,我们对待争鸣,与其裁判,反倒不如存疑。真理或者谬误的历史选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进化”过程。其中,充满了误读与曲解,以及错位与变形。
[关键词]当;胜;公是;、移是;争鸣
学术争鸣,看起来,往往“没有结果”。
由于长期生活在大一统的生态环境中,我们经常以“真理与谬误”的“判决”来看待相关争鸣的“结果”。
其实,争鸣除了“真理与谬误”的二元对立之外,还有“真理与真理”(不同的真理)、“谬误与谬误”(不同的谬误)或者“糊涂与糊涂”(不同的糊涂)等等不同的形式。
即使是“真理与谬误”的争鸣,往往也并不是靠什么权力的裁定或者权威的“判决”而得出定于一尊的“结论”。
真理或者谬误的历史选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进化”过程。其中,充满了误读与曲解,以及错位与变形。
历史选择的,往往并不是真理,而很可能是谬误。
故此,我们对待争鸣,与其裁判,反倒不如存疑。
况且,争鸣本身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争鸣敞开的存在,比所谓“结果”或“结论”,往往要更加丰满富丽。
争鸣,涉及主体间性的层面,涉及对争鸣的“判决”,涉及“真理”以及“对真理的认识”等等相关的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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