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代管资金账务处理程序
2016-04-02龙卷林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5期
□ 龙卷林
村级代管资金账务处理程序
□龙卷林
村级集体资金,主要是指村集体获得的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资产资源出租拍卖经营获得的收入、捐赠收入、村办企业的上缴、历史形成的资金存量等,从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的会计角度看,村级资金实际就是代管资金(各村合并设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款(各村单独设银行账户)。作为第一线的村会计(实际上就是村出纳),非常有必要了解村级资金的账务处理程序,从而避免账务处理错误引发一系列问题。笔者从村会计(出纳)角度出发,以各村合并存款设银行账户为例,谈谈村级资金在村集体和农村“三资”代理中心来往的账务处理程序。
一、错误盘点
一些村会计受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主要负责人认知的影响,在村与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的资金往来中,往往容易犯以下几点错误:
1.漏记收入
比如,某村收到县扶贫办扶贫款20万元,县扶贫办直接将款拨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将20万元扶贫款转账到农村“三资”代理中心账户,“三资”代理中心会计开出收据“收到某村代管资金20万元”。村会计在收到“三资”中心票据后,往往将“三资”中心票据作以下处理:
借:应收款—代管资金
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而忘记了还应该开具一张收据,即开具收到县扶贫办20万元扶贫款的收据,同时作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上级补助收入 200000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没有正确地把收入记入账户。
2.漏记支出
笔者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个别村会计将农村“三资”代理中心开具的收到代管资金的票据,当作无用票据一直不入账,从而形成该村现金余额过大,村账与“三资”代理中心账对应不上,造成很大的误会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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