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怎么贷?
2016-10-13周嵘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5期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怎么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要求,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日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本刊就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相关知识为读者们作一梳理。
一、什么是“两权”抵押贷款
“两权”抵押贷款就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户和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可以将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