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蝇贪”盖头来
——几起村干部腐败案例剖析
2016-10-13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5期
掀起“蝇贪”盖头来
——几起村干部腐败案例剖析

近日,河北省广宗县纪委监察局查处的4起村干部变通花样,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扶贫资金据为己有或者滥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很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1.养猪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本人经营,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双被处分。
2013年,县扶贫办下达董里集村养猪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覆盖贫困户50户。村委主任姚向东经请示村支书张建增同意后,主持召开村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将这笔扶贫资金用于河北康隆牧业有限公司。此后,姚向东等人找了50户村民,以给群众办事为由,把村民的身份证收集到一起,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这50人的身份证在信用社办理了信用卡,并将信用卡账号上报县财政局,申领养猪扶贫项目资金。2013年10月,县财政局将20万元养猪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50户村民的银行卡上后,姚向东在信用社将款取出,用于本人经营的河北康隆牧业有限公司。
调查期间,姚向东主动将挪用的扶贫资金退还群众。为严肃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姚向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建增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姚向东作为“一村之长”,廉洁意识淡薄,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做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随意改变惠农资金用途,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要在使用、发放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为惠农资金安全抵达“站好岗”、“放好哨”。
2.农业扶贫成为“唐僧肉”,支部书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