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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来翻新手机 能获多少赔偿

2016-03-31郝绍彬张祖军

蓝盾 2016年2期
关键词:消费者

郝绍彬 张祖军

本想网购一台新手机,后经专业机构检验,这台手机竟是台翻新手机!于是,消费者彭先生向网店销售者吕某索赔并告知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之后,彭先生拿着专业机构的鉴定,起诉淘宝公司,要求三倍赔偿。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淘宝公司知悉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乏力,判决淘宝公司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退还彭先生货款2979元。

淘宝网购手机起争议

2014年4月2日,重庆市民彭先生通过吕某在淘宝网开设的网店购买了苹果5手机一部,并通过支付宝软件支付价款2979.63元给淘宝公司。

吕某在淘宝网上发布的这款手机信息为:商品名称“apple/苹果 iPhone5 苹果5 两网无锁16G32G64G土豪金 三网未激活”;SKU信息“机身颜色:粉红色套餐 类型:套餐一 机身内存16G版本类型:美国”。吕某对该手机的销售方式为包邮。

4月6日,彭先生收到手机后,使用该手机所登记的序列号在麦芽地网站进行查询,发现该手机登记的颜色并非粉色而是黑色,且已经于2013年6月15日激活,2014年6月14日即将超过保修期。彭先生查询上述信息后,认为其所购买手机有质量问题。

4月15日,彭先生在淘宝网上申请退款,要求退还货款2979.63元但不退货,退款说明为:手机为假货,后置摄像头里面有尘埃,通话常断线,有很大的嗡声,系列号查询为黑色而本机为粉色,马上过保。彭先生申请退款时上传了网络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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