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卷走4000万
2016-03-31白国军
蓝盾 2016年2期
白国军
手里有闲钱,以投资的方法“以钱生钱”是条路子,但是在投资前可要擦亮眼睛,别把自己的钞票变成犯罪分子的囊中之物。
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诈骗案,目前在逃的主犯荆某已被立为网上逃犯,其余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2015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朱某、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00多万说没就没了
2014年底,振安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报案,报警人均称在一家名为“金鑫信用担保公司”投资,但对方已违反合同,数月没有支付利息。振安公安分局局长于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主管经侦副局长许洪波主抓此案,迅速成立专案组,尽最大努力给受骗群众一个满意交代。
专案组民警经工作了解,丹东市民梁宁旭(化名)是投资人之一,她告诉民警,有一天,她的父亲要她去这家担保公司投资,理由是这家公司给付的利息很可观。起初梁宁旭不相信,也没去存钱,但是在父亲多次要求下,她还是去担保公司了解情况。“公司员工接待了我,后来见我有顾虑,就说出公司在哪个地方还有其他项目,我就相信了。”于是,梁宁旭从银行里取出12万元,当天就存进该担保公司,预存6个月。
按照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梁宁旭的投资可以每月为她带来1500元的利息,6个月后可以将本金取走。如此看来,利息比银行高很多,但是这条“赚钱路”只通畅了1个月,之后梁宁旭就再也没领取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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