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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维钧与巴黎和会

2016-03-29商昌宝

书屋 2016年3期

商昌宝

“一战”结束后,美、英、法、日、意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协约国既需要处理善后事宜,同时也需要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巴黎和会于是应运而生。

在确定召开巴黎和会后,顾维钧被民国政府任命为全权代表,并令即赴巴黎。但是顾维钧没有马上动身,而是加紧走访美国国务院和国务卿,了解关于和会的组织方式、中国参会应该获得几个席位、威尔逊总统关于中国问题的态度等。

同时,顾维钧凭借着外交嗅觉提前起草了两个在其他外交官看来不屑一顾的有关国联问题的备忘录:有关建立新世界组织的原则以及主要协约国及参战国的观点;有关新的世界组织对于中国的重要性以及中国应全力支持的理由。尽管这个国际新秩序的理想完全脱胎于威尔逊总统,但是能够跻身其中,也不失为促使中国这个后发现代国家步入国际条约新体系的一条途径。

对于巴黎和会,1918年11月28日,民国政府在威尔逊宣布十四点和平原则和顾维钧电告外交部威尔逊总统表示愿意协助中国预备在和会上提出的“三大纲”(土地之完全,主权之恢复,经济之自由)的前提下,训令代表团在执行争取平等国际地位和与美国等多数国家保持一致的“普通原则”、对德、奥条件与各国取一致态度外,希望在大会提出三大问题,即关于土地之完全,含归还包括胶州湾、胶济铁路、青岛等在内的租界和租借地;关于主权之恢复,含辛丑条约中的永久驻兵于京师、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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