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初探
——以山东省莒县为例
2016-03-29贺方志
财政监督 2016年3期
●贺方志
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初探
——以山东省莒县为例
●贺方志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和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制,确保工程项目建成优质、高效、廉洁、安全的目标,在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时,山东省莒县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莒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莒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文件精神,创新投资监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行联席会议制,组建管理班子
建立由分管县领导牵头的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规范、监督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从建设单位、住建、发改、财政、审计、设计院、国土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建设班子,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建设班子的工作职责是:一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落实到实处;二是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监督的范围,避免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的现象,而且能够突出重点;三是建设所有手续均由项目建设班子来办理,避免互相扯皮;四是监督项目管理公司是否履职尽责,监督监理公司是否履行监理职责。通过明晰职责,有效地促进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廉政建设,防止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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