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探讨
2016-03-29冀慧峰
财政监督 2016年3期
关键词:资金
●冀慧峰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探讨
●冀慧峰
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指出,2016年专员办要实现与财政主体业务的深度融合,要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监管和事中监控常态化。因此,专员办亟需以解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不力的问题为导向,以财政部最新印发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打通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的各个环节,尽快实现全流程监管,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做实做优。
一、拓展思路,注重非现场审核以提高监管效能
随着专员办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主体业务,专员办的监管任务和工作量大增,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显现。这既对专员办开展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倒逼专员办必须调整改进现有的转移支付资金审核方式。结合监管实际,专员办亟需以突出非现场审核为抓手,有增有减、有保有压,在提高审核效率上下工夫。在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核时,将原来的抽审制改变为送审制,并将审核面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区;同时,减少对实地抽查的依赖,对发现的疑点问题,优先通过资料补正方式予以核实。疑点较大,确实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再开展实地核实。此外,按照财政部“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的要求,专员办在2016年监管中必须加大远程数据审核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二、创新方式,推行模板化审核以促进监管规范
2015年,财政部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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