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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2016-03-29张隽利

关键词:德治国公民道德德治

张隽利

(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漳州 36300)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张隽利

(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漳州 36300)

新时期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者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要求树立法治信仰,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被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念,是公民道德的重要体现。同时,以德治国的核心在于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党的领导下,树立法治和德治的理念,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联系,是新时期治国理念的升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2012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内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作为社会建设的目标,法治的建设和完善,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自由、平等和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指引公民的道德建设。为更好地贯彻党十八大精神,2013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制定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必须将“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使国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法治

法治是评价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就价值趋向而言,“法治”追求公平正义和民主人权,而“人治”是专制社会中阶级特权的象征;就法律作用而言,“法治”是以法律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而“人治”将法律作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一种政治工具。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对“法治”作出定义,并且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2]的观点。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后,西方各国思想家们,例如霍布斯、洛克、伏尔泰以及孟德斯鸠等都提出了自己对“法治”理论的理解和认识,使法治理论进一步得到了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字之别但却是中央领导集体对于“法治”的重新认识。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时还将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内容。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方式。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要议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是对社会层面的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价值,是党和人民长期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

1.法治是个人自由的保障。人类实现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无法律则无自由。正如洛克所说:“在一切能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3]法律会对个人自由作出的必要的限制规定,恰恰是有了这种限制的存在,个人自由才能更好的得到实现。在法治的条件下,只有法律可以约束个人自由,其他个人或任何组织都不得干涉他人实现自由。同时,法律针对的对象是大众,对于社会个人的自由进行相同的限制,更重要的是使他们的自由受到了相同的保护。如果没有了法律对个人自由的约束,那么自由仅是社会中的部分人才能享有,而不是普遍的自由。

2.法治是社会平等的保证。法律应该适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凭借法律来管理社会事务,就是要求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西塞罗就认为每个人追求的就是权利平等,而且不可能存在不同的权利。如果他们从某个高尚的人那里获得了权利,他们便会心满意足。那么这一点满足无法达到,所以就发明了法律,让它永远运用同一个声音对所有的人说话[4]。在法治的条件下,法律作为最高的统治者,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平等的权利和相同的尊严,不会因为贫穷低下而受到歧视,也不会因为富有而享有更高的权利。如果没有法治,人与人之间就无法保持平等的关系,人们的尊严也就无从谈起。

3.法治是社会公正的保障。在人治的条件下,统治者掌握社会公共权力,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利益、喜好以及亲疏关系进行权利的分配,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到公正。在法治的条件下,公共权力由法律进行分配,只要法律是公正的,则分配便是公正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即是摒绝了欲望的理智[2]。人治社会是任意且不确定的,而法治社会可以克服统治者个人欲望,对社会权力进行公平的分配。当人们受到伤害时,通过法律机制给予受害者合理的补偿,以实现社会公正。这种补偿只有在法治的条件下可以实现。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德治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等德治思想在我国古代占据重要位置。但是古代德治思想存在两个缺点,一是这些思想无法得到全体社会成员事物普遍认同,内化为他们的共同价值。二是德治被统治者鼓吹为治民之术,其目的只是为了将广大的人民变成言听计从的顺民而已。尽管这些传统的德治思想存在诸多缺陷,但是在当时对于调整和维护社会关系仍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汲取了传统的德治思想的优秀成分,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形成了有别于阶级社会的社会主义德治理念。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四有新人”的道德导向,同时强调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不可放松,必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德治理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之后又将以德治国提高到了新的战略位置,指出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又特别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6]。

所谓“德治”是通过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一种被公平普遍接受并且愿意遵守的社会价值观,将这样的价值观作为自己行为和思想的准则。与“法治”的外在强制不同,“德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内心强制,通过社会价值观的建设引导公民的行为。习近平强调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道德之本,既具有鲜明的传承特征,又具有鲜明的创新特征。当代公民的道德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导向。中国由一元社会转型为多元社会,由封闭的社会转型为开放的社会,伴随着新旧道德观念的冲击,这些给当前公民道德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并出现了一些道德缺失范现象。因此必须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树立与道德建设相融合,统领公民道德建设向着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发展的轨迹上不断前进。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撑公民道德建设。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判断事物是非的依据和标准,也是公民的一种行为准则。社会主义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实现全社会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质是建立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对人民有利,对社会公平有利的价值观念,再将这种价值观念内化为每个公民自身的行为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又是被人民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在支撑。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组成部分。核心价值观在思想范畴反映公民对社会价值的普遍认同。公民道德建设在现实层面反映着社会的经济状况,反映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现实要求,是社会价值。思想层面的夯实基础是现实层面建设的客观需要。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包含着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公民首先应该在思想层面进行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从而深化至现实生活的道德建设。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树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

自从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8】在之后十几年社会主义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并且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这一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法律自身不够完善,执法过程的不公平现象,行政权力过多干预司法权力,司法审判中道德与法律冲突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突显了处理好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打破法治和德治是两个相互独立领域的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把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成一种国家治理方式,不可随意抛弃任何一个环节。其次,高度认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可行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它还强调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有助于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最后,深刻认识到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有少数个案存在不公的现象,但是绝不能以个别案件的不公正处理结果来否定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的基本方略。有了这些共识之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就能以理性的方式推进。

(二)确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统一的载体

载体是连接事物的重要媒介,通过优化载体可以促进事物之间的结合。首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并且依赖于人民对价值观的深刻认同,将其内化,约束人民的外在行为,从而形成道德观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24个字,既简洁明了又易于遵守,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其次,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载体。我国鼓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需要靠法律制度的支撑,也需要诚信互助的社会基本道德。忽略其一,市场经济将沦为利用法律漏洞的投机游戏,并且因为道德的不堪利诱而迷失方向。健康的市场经济必须成为国家法治化的重要载体。最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法律与道德的结合,是优秀传统文化与无产阶级道德的结合。法律所提倡的理念、价值、原则都应该与社会主流的道德观念相结合。在法律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重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贯彻到底,把符合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

(三)执政党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统一中的示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贯彻“三严三实”,不断提高治党理政的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进程中做好模范先锋作用。

中国共产党首先成为依法治国过程中的模范。依法治国进程中遵守法律是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尤其是严守宪法所规定的各项法律标准,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立法、司法、行政机关高效工作,促进法治和德治的结合。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不可亵渎法律,必须坚持始终以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约束司法干部和领导干部,使全党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起到模范作用。中国共产党还是以德治国过程中的模范,带头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本质要求之一。因此在实施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首先要高度重视政党治理中的道德问题,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把道德作风问题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先进与否的标准,促使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为先,德才兼备。

[1]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OL].(2014-11-10)[2015-03-02].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10/24/c_1112969836.htm.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3]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35.

[4]西塞罗.论义务:西塞罗文集(政治学卷)[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407.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OL].(2009-8-14)[2015-03-02].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4932440.html.

[6]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OL].(2012-11-18)[2015-03-02]. 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html.

[7]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2).

[8]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上的报告[OL].[2015-03-02].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zhonggong18da/content-4/detail_2012_11/04/18821363_0.shtml.

On the core values of social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ule of law and virtue

ZHANG Juan-li

(SchoolofMarxism,MinnanNormalUniversity,Zhangzhou363000,China)

In the new period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governance capacity,should always adhere to the combination of ruling the country by law and by virtue of the two.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in the social aspects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rule of law,the rule of law is to achieve freedom,equality and justice of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re the values that are generally recognized by the public in the course of social development,which is an important embodiment of the civic morality.At the same time,the core of rule of virtue li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itizen morality and practic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view in citizen moral constru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the rule of law with the rule of virtue,the link between them is sublimation of the new era of the concept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core values of Chinese socialism;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rule of virtue

10.3969/j.issn.1009-8976.2016.01.004

2016-02-02

福建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资金资助项目

张隽利(1989—),男(汉),福建厦门,硕士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D64

A

1009-8976(2016)01-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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