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共艺术公共性和民众参与性刍议
2016-03-28李志强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6年2期
李志强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苏常州213002)
台湾公共艺术公共性和民众参与性刍议
李志强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苏常州213002)
摘要:通过对台湾公共艺术的实地考察和深入研究,从台湾公共艺术如何关注民众精神诉求、如何吸引民众参与、如何作为一种互动形式、如何塑造乐观开放空间四个方面介绍、论述台湾公共艺术家重视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与民众一起参与、创作、共建、互享公共艺术。从台湾的公共艺术理念、策划与实施审视大陆公共艺术民众参与性的缺失,并就如何加强公共艺术民众参与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关键词:台湾公共艺术;公共性;参与性
台湾公共艺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其特征是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公共艺术国际研讨会年年举办,公共艺术年鉴定期出版,有计划地派遣公共艺术家出国考察、交流等,“台湾由此进入了公共艺术的年代”[1]2。
台湾公共艺术家秉承“先公共、后艺术”的理念,通过公共艺术改善生态环境、城乡景观,美化社区,坚持社区营造、民众参与、美学共享、公民意识……。他们在公共艺术的承办及策划上绞尽脑汁,尽量保持与社区的沟通,充分考虑民众的参与与介入,强调“可亲可及性”“凸显公共性、流通性与普及性之面向”“催化巷弄美学”“与民众深刻互动”“应有前期社区营造”“凝聚社区认同感”等,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了台湾有关方面重视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保障公民充分享有的权利,公民与艺术家一样具有参与、共建、互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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