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语境下中国法治的正当性进路——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视角
2016-03-28宗健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宗健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现代化语境下中国法治的正当性进路——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视角
宗健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甘肃兰州730050)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然形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部机理悄然具备。在重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推进思路基础之上,从程序设计与制度建构层次架构多元主体背景下的法治现代化进路,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法治政府得以成型;法治经济得以确立;法治理念得以夯实;法治信仰得以构建;法治现代化要素评估体系得以重整;良善的法治秩序得以形成。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法治;法治现代化
在这个权利话语盛行、法益主体多态化、法律发展形式多样性的全球化时代,我们不得不去重新“洗牌”。在经历了从西方本土到全球语境的洗礼,从理论预想到制度建构的消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已然走过了哥特式抑郁而迎来美好憧憬。此时的中国法治亦进入了重塑期,于社会转型之中由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迈进。中国法治进程很大程度上仰赖于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和法治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法治的契合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如今中国法治的时效性愈益达显,然而,实践的背离与理性的求索让我们不得不去重读法治的建构历程。政府对法治“背书”固然重要,法治的有效实施才是法的生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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