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研究
2016-03-28高峰王怡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养老
高峰,王怡
(苏州大学a.社会学院;b.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苏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研究
高峰a,王怡b
(苏州大学a.社会学院;b.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社会事业”是兼具公益、准公益和营利的性质多元的系统概念,如何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各自边界,不越界、不缺位,同时在事业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达成资源配置最佳、效益最高的合作关系,是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本文基于苏州市社会事业重点领域利用社会资本的现存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提出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思路和对策建议。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苏州
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社会事业兼具公益、准公益和营利的性质,因此,在我国社会事业改革中,政府需逐步转换既是投资者,又是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推进社会事业举办的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并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对社会事业实行分类管理;同时,通过营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
一、核心概念与理论支持
(一)核心概念界定
科学、准确地界定“社会事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社会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事业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是指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和人口等社会领域,其中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是其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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