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涉企资金的管理与基金化改革研究
2016-03-28■/赵瑛
财会研究 2016年8期
■/赵 瑛
财政性涉企资金的管理与基金化改革研究
■/赵瑛
该文从以往财政性涉企资金分配方式的弊端入手,阐释了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意义,通过对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提出促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更加有效地带动社会资金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加强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财政涉企资金改革研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以往财政性涉企资金分配方式的弊端
近年来,针对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涉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较为混乱,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项目多头管理,存在对企业重复补贴现象。如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财政共设有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24项专项资金,分别由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4个部门管理和分配。某公司就以同一个项目的申报资料重复申报并获得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4项财政补助资金扶持。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检查发现有多家企业采取提供虚假银行贷款证明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如某公司在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情况下,提供虚假工商注册和银行贷款资料,申报并获得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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