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统一
2016-03-28方新英
成都工业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方新英,黄 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074)
论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统一
方新英*,黄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4)
生态文明建设既具有普遍性,也具有特殊性。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出发,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性是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始终的共性,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政策和措施;生态文明建设的特殊性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个性,是不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起点、任务、路径、指标体系和具体进程的不一致性和多样性。二者辩证统一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
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普遍性;特殊性;统一
中共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中,标志着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从过去以单一问题和行政界限为单元的阶段过渡到以文明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为依托的系统治理阶段。这就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从“五位一体”总布局出发进行战略规划和统筹安排,又需兼顾多部门、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分工协同、渐进有序地实施。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建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目前,国内学术界一方面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本质、新战略和新方针、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有益的探讨,深化了对生态文明建设一般规律的认识。同时,对一些先行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作为个案进行了总结与介绍,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有机统一缺乏哲学层面的概括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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