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能力理论及其政策演进*
2016-03-28冯敏良高扬
残疾人研究 2016年4期
■冯敏良高扬
残疾人就业能力理论及其政策演进*
■冯敏良1高扬2
劳动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关键,推动并实现就业是对残疾人群体最佳的福利供给。劣势集聚导致残疾人丧失参与市场竞争的议价能力,缺乏实现自由意志能力的“积极自由”。就业能力理论以就业能力为关注焦点,以提升就业能力为政策设计的主旨,契合当下流行的“积极福利”的思想。随着社会和文明的进步,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认知经历了无就业能力、低于健全人的就业能力和与健全人就业能力相当三个阶段,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实践也随之从生存保障型经由社会融合型向权利保障型转变,并逐渐以就业能力理论为指引,将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重心放到“可行能力”上,通过以就业能力为中心的能力给付实现残疾人的增能赋权。
就业能力;残疾人;政策演进
1 问题的提出
根据西方就业理论的演进历程,就业理论可划分为传统就业理论、近代就业理论和现代就业理论三个阶段。以马歇尔和庇古为主要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就业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大规模的生产过剩和失业,有的仅是暂时自愿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调节劳动供求关系能实现充分就业,因此,极力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然而,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打破了传统就业理论鼓吹的“充分就业”神话,使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近代就业理论走上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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