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以山东省莒县为例
2016-03-28马竹霞宗念军
财政监督 2016年7期
关键词:服务
●马竹霞 宗念军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以山东省莒县为例
●马竹霞 宗念军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抓手,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试点。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开。目前该项工作在县级尚处在探索阶段,地方政府在建章立制、推进试点等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受认识不足、经济薄弱等因素影响,还有许多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制度体系 监管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来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他们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近年来,山东省莒县根据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服务目录、扩大试点范围、实施跟踪问效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学习和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莒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程序、资金管理及保障监督政策措施;出台了《莒县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相衔接,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统一管理、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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