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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治理念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研讨会综述

2016-03-27陈少强,刘薇

财政科学 2016年3期

“以共治理念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研讨会综述

2016年2月28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立法研究课题组在北京召开了“以共治理念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以下简称“以共治理念推进PPP立法”)为主题的研讨会,刘尚希院长和王朝才副院长作了主旨演讲,与会专家进行了点评。会议由苏明副院长主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部内业务司局、地方财政系统等专家和领导,媒体人士以及课题组成员共100余人参会。

一、刘尚希院长“以共治理念推进PPP立法”的主旨发言

(一)PPP立法要从制度主义转向行为主义

制度主义是流行于各学科的一种分析范式,但仅从制度分析角度还有很大局限性,因为制度是规范行为的,而行为和制度总会产生偏离。仅仅着眼完善制度本身而没有看到行为与制度的偏离,最终很可能达不到应有的目的。所以,要转向关注行为。当然,这里讲的行为主义与现代政治学里的行为主义的分析方法是有区别的,更多的是借用这个概念。

1.从界域思维转向对行为的分析

界域思维与制度主义相关联,我们总是通过制度来划分各种界域。比如,讲政府与市场,讲政府与社会,其背后就是一种界域思维。实践中,循着界域思维去理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经常会陷入分析困境。

以公共产品为例说明。过去常讲,因为市场失灵,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对立的,二者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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