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北京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2016-03-25聂燕军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3期
聂燕军
一、背景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从中央层面开启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标志着“三块地”改革试点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2015年8月19日,浙江省德清县以协议出让方式成功入市了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此后又有贵州湄潭、四川郫县多宗地块集中入市,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帷幕。
二、北京市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本情况
大兴区为北京市唯一获批的试点区。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首宗入市交易地块为大兴区西红门镇2号地小B(2-004)地块F81绿隔产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位于范家庄西路东侧,使用权以挂牌出让方式入市交易,出让方为北京市盛世宏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红门镇镇级联营公司)。我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根据《挂牌文件》(土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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