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应对措施
2016-03-24黄兰松汪全胜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2期
黄兰松,汪全胜(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论我国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应对措施
黄兰松,汪全胜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摘要: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是经济学方法在法律中的运用,就是对立法方案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所获得的净收益的大小决定了立法方案是否可以实施以及实施后对其是否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制度。我国目前正在探索建立与实施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但现实中存在诸多困境:认识论上的误区、顶层设计的缺失、具体规制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人员素质不够等。因此,我国应在观念转变、完善成本效益的制度设计、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专业评估机构等方面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来保障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关键词:成本效益评估;制度设计;评估主体;困境;实施
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是指对立法的成本与效益进行估算或测算,比较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即净收益,净收益的大小决定了立法备选方案的选择或者对实施后的立法是否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制度。近年来我国在尝试建立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但效果不太理想,实施进程很慢,与西方成熟的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相差甚远。那么我国现行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面临什么样的实施困境,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的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
一、西方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成功经验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经济发展停滞,经济效率低下,失业率上升,市场没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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