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江南豫章”:《史记》地名标点疑议
2016-03-21王子今
地方文化研究 2016年2期
王子今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 北京,100872)
说“江南豫章”:《史记》地名标点疑议
王子今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北京,100872)
中华书局1959年点校本《史记》地名标点存在若干有疑问处,2013年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史记》或一仍其旧。若可有以澄清,或可有益于古史研究、《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作“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的文句,“江南、豫章”应作“江南豫章”。就“南楚”界定,张守节《正义》“淮南衡山、九江二郡及江南豫章、长沙二郡”的理解,比较接近司马迁原意。司马迁言“江淮以南”、“楚越之地”与所谓“南楚”,似乎有大致一致的区域地理意义。“豫章”先“江北”后“江南”之说也值得注意。“江南豫章”问题的考察以及司马迁“江南”观的理解,自然应当注意江南经济文化发展的时代变化。
《史记》;地名;标点;江南;豫章;江南豫章
对于古代文献中有些地名遗存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涉及历史自然地理学、历史人文地理学及历史行政地理学学术方向的诸多复杂问题,虽有异见,势在自然。中华书局1959年点校本《史记》地名标点存在若干有疑问处,2013年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史记》或一仍其旧。若可有以澄清,应当有益于秦汉历史文化研究、《史记》文献学研究以及区域文化研究。有关“江南豫章”标点的讨论,因此有积极的学术意义。
一、《货殖列传》“南楚”界定
司马迁在《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有对于“南楚”地方的一段著名的论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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