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修改建议
2016-03-21李继军
电大理工 2016年4期
李继军
丹东广播电视大学(丹东 11800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修改建议
李继军
丹东广播电视大学(丹东 11800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标准也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对于我国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也愈发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一段时间,本文分析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该标准具体实施修改建议。
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发展;实施建议
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007年7月1日,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颁布实施。这也标志着,国家对于我国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该标准是在GB5749-85基础上,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等国际组织或国家的水质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而成的。标准中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水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水质检验10部分内容,限值的水质指标增至106项,其中常规指标42项,非常规指标64项。
自2012年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强制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及科技的全面发展,人们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而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与健康则是环境问题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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