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探究——“内涵式发展理念下法学类本科生‘四种能力’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系列论文之四
2016-03-19钟铭佑
高教论坛 2016年10期
钟铭佑
(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探究
——“内涵式发展理念下法学类本科生‘四种能力’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系列论文之四
钟铭佑
(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文章针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实际,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
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四种能力
广西北部湾是我国惟一与东盟国家海陆相连的区域,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战略枢纽。国务院在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时指出,要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区域经济合作区。在开放开发合作建设过程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需要大量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一、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三位一体”
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近几年,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不容乐观,在理论层面表现为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面过窄,在实践层面表现为团队协作精神不够、动手能力不强。因此,我们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位一体”是指“法学理论+法律实践+法律技术”融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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