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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荒政思想析论

2016-03-19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东方论坛 2016年5期
关键词:孔教灾荒思想

陈 前 军(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明代荒政思想析论

陈 前 军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有明一代,荒政思想与实践皆有可观。明代的荒政思想首先集中体现在以朱元璋为代表的最高统治者的诏勑谕令中,它是明代的救荒思想的集中体现,为明代荒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以林希元、周孔教、屠隆等为代表的地方大员,是明代荒政的主要实施者和见证者,他们不但记录了各地灾荒的实况,汇集总结了前人的救荒经验,还向朝廷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政策建议,这可以说是代表了明代救荒思想的官方立场。另外,当时的一些在野官员和地方绅士学者也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救荒措施和建议,它体现了明代荒政思想的平民立场。明代的荒政思想与实践,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反思和总结。

荒政思想;明代;政治社会思想

荒政思想的总结主要是对救荒文献的提炼解读,因为各地方官和救荒文献的作者作为最主要的灾荒目睹者,他们不但记录了各地方灾荒的具体情况,而且汇集了前人救荒的经验,他们在此基础上所进行荒政文献的书写或编纂,都给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统治者荒政思想的可贵材料。明代的荒政思想并不仅仅局限于皇帝的诏敕,而且包括当地地方官对朝廷提出的政策建议,也包括体现平民立场的实践与反思。

一、最高统治者的荒政思想

荒政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严重的灾荒可能导致流民迁徙和社会动荡。朱元璋作为开国皇帝之前的平民经历,让他对灾荒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十分重视荒政建设,既代表最高统治阶层阐发了荒政思想,又为官方荒政体系建构奠定了系统的基础。

(一)重视备荒

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涉及面较广,但综合来看,其主要思想是备荒,防备于未然。“所谓‘天下非有水旱之可忧,而无水旱之备者为可惧’。传统社会遇灾比例大, 而一旦成灾, 饥荒乃是最基本、直接的恶果, 因此备荒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1]在“备荒”核心思想的指导下,朱元璋一方面兴修水利,防备水灾,另一方面让各地设置预备仓。

1.兴修水利

在兴修水利工程方面,朱元璋下了诏谕,叮嘱执行者当“斟酌人力”,体恤民情,可见其用心良苦:

“一,凡各处闸洪陂圩田、滨江近堤岸有损坏当修筑者,当计工程多寡,务要农隙之时量起人夫用工,或人力不敷,工程多者先于紧要去处整理,其余以次用工,不可追急。若近江河堤防工程浩大者,但于受利之处,令起夫协同修理。其起集人夫务在验其丁力均平差遣,毋容徇私作弊。凡所作工程务要坚固经久,不许苟且,徒费人力。府县正佐官时常巡视,毋致损坏。

……

一,各处陂塘圩岸,果有实利及比先有司或失于开报,许令条陈利民之实,踏勘明白,画图贴说,具申工部定夺。如利不及众,不许虚费人力。

一,但遇近经水旱灾伤去处,预备之事并暂停止,丰年有收,依例整理。或有冲决圩岸必须整理者,及时修整,亦须斟酌人力。”[2](P1326-1327)

兴修水利工程无非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预防旱灾,能够蓄水防旱,另一方面则是防止洪灾淹没农田。总之,水利工程为因地制宜的措施,适当地考虑了当地的具体形式,提出的荒政建议。

水利工程修建方面受益最大的当属东南地区,东南地区因为降水量大,当地的农业都依赖水网,若降水量过多,则导致洪灾,若降水量较少,则导致农业歉收。考虑到东南地区经济发达,所以东南地区的水利修建更为可行。

明代陈继儒记录周孔教之《救荒条谕》,就迎合了朱元璋的水利工程设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议荒政而鸠工,其无烦官帑,有益大户而兼可以济贫民者,无如修圩一事。盖圩埂日塌,仅存一线,所以一遇大水,捍御无策。今诚及八九月水退之时,县官轻舟寡从,遍致穷乡,每圩之中有田而稍绕者,计亩出米若干,有田而家贫者,计亩出力若干,即以饶者之米充贫者之腹,使之毕力修筑。狭隘者培之,低者增之,有数千亩共一圩者,仍界画为数圩,而多筑埂为分之。夫埂厚而高,则御水有具,圩分而小,则车戽可施。在出米者,非置之无用之地,在出力者,即自为已天之谋。且可以目前救荒之谋,为后来备荒之用。其地非水乡,无圩可修,或缮治城池,或平治桥道,或营建官廨,大都动千人之工,则活千人,动万人之工,则活万人,但须富民不扰,于饥民得济,此又救荒一端也。”[3](P517)

周孔教以为东南地区重在修圩,但在修建过程中农民当得到粮食充饥,对现有的圩加厚加高,还要让大圩变成小圩,方便日后的救灾。

2.修建预备仓

在修建预备仓方面,朱元璋也非常重视,他认为,“人之常情安于所忽,饱即忘饥,暖即忘寒,不思为备,一旦卒遇灾荒则茫然无措。”[4]因而“预防之计不可一日而忘”。所以朱元璋诏书敕谕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

“朕惟饥馑之患治平之世不能无之,惟国家思患预防,其为赈济。自古圣皇明王暨我祖宗成宪于兹……今特命尔总督南直隶应天、镇江……预备之务,尔等其精选各府州县之廉公才干者委之专理,必在得人……一切合行事宜条示于后,故谕:

一,见今官司收储诸色课程并赃法(罚)等项钞贯及收贮诸色物料可以货卖者,即依时价对换谷粟或易钞籴买,随土地所产,不拘稻谷、米粟、二麦之类。务要坚实洁净,不许插和糠秕沙土等项。并须照依当地时值两平变易,不许亏官,不许扰民。凡州县正官所积预备谷粟须计民多寡,约量足照备用,如本处管库支籴,本府管库不敷,具申户部奏闻处置。

一,籴米在仓,每仓须立文簿一口二口,备言所积之树,一本州县收掌,二付看仓之人收掌。并用州县印信铃记。但遇饥岁,百姓艰苦,即便赈贷,并须州县官一员躬亲监支,不许看仓值日呢擅自放支。二处文簿并书放支之数,还官之数,亦用放支之后并将实数具申户部。所差看仓须选忠厚中正有行止老人富户,就兼收支,不许滥用素无行止之人及俭斗级等项名色,庶免后来作弊。

一,但遇近晶水旱灾伤去处,预备之事并暂停止,丰年有收,依例整理,成有冲决圩岸必须修理者及时休整,亦须斟酌人力。”[3](P301)

朱元璋对预备仓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关于粜米、籴米、收支管理等等。预备仓在救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据俞汝为的《荒政要览》记载明英宗对朱元璋的称赞:“自古圣皇明王暨我祖宗成宪于兹,洪武中仓廪有储,旱涝有备,具在令典,民用赖之。比年所用州县匪人,不知保民,坠废成法。凡遇饥民,民无仰给。”[3](P300)

预备仓的籴谷资本由官府提供,在前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预备仓的赈粮都是要偿还的,而且在管理中出现了极大的漏洞,很多土豪占用仓储的土地并冒领仓粮,很多地方官贪污,最终预备仓崩溃衰落。如“敕行在工部左侍郎周忱”:“比闻应天、太平、池州、安庆等府自去年四月以来,水旱相仍,民军艰食,常敕南京守备等官粜粮接济,尚虑贫难之民无由籴买,朕深念之,敕至尔即查究被灾郡邑,如果人民缺食,将预备仓粮量给赈济,加意抚绥,毋令失所。仍戒饬有官吏人等不许托此作弊,违者就拿问罪。”其中提到了用预备仓,弥补农民们无力购买官府的平粜粮,但还要预防贪污,由此可从侧面说明贪污现象十分普遍[5](P137)

(二)救荒需及时、落实

朱元璋除了重视备荒,在对待荒灾面前主张一种“及时性”。统治者们面对天灾都有种“天谴”的迷信思想,但是朱元璋鼓励大臣们及时上报灾荒,明太祖指出:“祥瑞灾异,皆上天垂象。然人之常情,闻祯祥则有骄心,闻灾异则有惧心,朕尝命天下勿奏祥瑞,若灾异即时报闻,尚虑臣庶罔体朕心,遇灾异或匿而不举,或举不以实,使朕失致谨天戒之意,中书其谕天下,遇有灾变即以实上闻。”[6]

明太祖发布了“先赈后奏”的诏令,如洪武十八年( 1385) ,明太祖诏令: “尔户部即谕天下有司,自今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著为令。”[7](P3311)①此事《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亦记为洪武二十六年夏四月,而《明会典》卷17《灾伤》记为洪武十八年。待考。这样不仅鼓励了一些大臣面对灾荒不慌不忙,而且积极发挥他们的能动性,最大限度地让地方官投入到灾荒救助中,如天顺间,“徐淮大饥,民死者相枕籍。竤至,尽所以救荒之术。既而山东、河南流民猝至,竤不待奏报,大发广运官储赈之。……共用米一百六十余万石。……(帝)后得竤奏,辄开仓赈济,大言曰:好御吏!不然,饿死我百姓矣!”[3](P409)由此可见地方官不拘泥于条规,可以一定程度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救助灾民,依据《明实录》的记载,从洪武十年到洪武二十四年,明太祖赈钞达到一千二百多万锭。

明太祖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涉及面广,可实施性强,他为备荒、赈荒做出了开创性的巨大贡献,后来荒政文献的作者群都一定程度上受到朱元璋的影响。

二、官方立场:林希元、周孔教、屠隆等

官僚集团是维系封建统治的重要参与主体。地方官在官僚集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对当地的救灾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代表和践行着官方荒政立场。他们往往要体恤民情,调查灾荒,向朝廷汇报灾情。同时,地方官要贯彻朝廷的荒政思想,他们要上传下达,并不时上奏皇帝提出救荒的建议,他们是救荒的主力军。

明代荒政文献的大部分作者都是体恤民情的地方官,他们的荒政思想有一定的倾向,林希元、周孔教、屠隆等亲自参与救荒,他们站在地方官的角度,维护社会安定,维持官僚体系在地方的运作。他们调查实际情况,运用合理的方法,为荒政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救荒贵在得人”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法农业社会,‘礼制’与‘法制’相并行, 非常重视人治的作用。”[8]若要执行贯彻荒政思想,必须注重“用人”,好的官吏能贯彻朝廷的荒政思想。赈灾官员贤能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救济效果的高低,因而救灾中对官员的任免就显得十分重要。朱熹曾经指出: “救荒之政,全在官吏遵奉推行,然后民被实惠。”[16](P690)林希元则认为: “盖为政在人,人存政举。”若用人不当,则会出现“奸弊四出,饥者不必食,食者不必饥,府库之财徒为奸雄之资,百万之费不救数人之命”[20](P691)的惨状。因而“讲行荒政,全在得人,任得其人,则能每事随宜措置,不至乖疏; 任非其人,鲜不败事。”[20](P691)林希元深知用人的重要性,他以为救荒有“二难”,“二难,曰得人难,曰申户难”,“所谓得人难者,非特府县官,凡分委赈济官耆,皆所当择而不可苟者”。

林希元以为“盖为政在人,况救荒无善政。使得人犹有不济,况不得人乎?……今各处灾伤,民罹凶危,陛下隐念,至痛府库百万之财尽不爱以济苍生,此真爱民如子之心也。使不得人以行之,臣恐措置无方,奸弊四出,饥者不必食,食者不必饥,府库之财徒为奸雄之资,百万只费不救数人之命,此臣所谓深忧过虑也。”[3](P502)假若用人得当,则“寄耳目于人,则忠清无几,树衡鉴于上,则明照有遗”。用人是救灾中的关键环节。

周孔教也继承林希元的主张,他也继续注重用人,在用官方面他以为:“荒政不多言,顾得人何如耳。是故,有治人,无治法。行之非人,即一家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犹有不公不明之处,不免向隅之泣,况于兆姓万民乎?若得其人,则八荒之远,四海之广,其痛痒疾病,若呼号股膝之间,无不得附摩而爬搔之者,又况流离在目前乎?”[3](P158)若得人,则同统治者一条心,而且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让救荒落实,百姓得救,“故一郡得一良二千石,则一郡理矣;一邑得一良令,则一邑理矣。所谓人定胜天,饥而不害”[3](P502);若不得人,则贪赃枉法,得寸进尺,只能乱上加乱。

林希元主张以“贤德”为标准选择用人,救灾官员自身需具备领导、组织、协调等综合性能力,同时也要注重廉洁,如皇帝选拔人才的标准,“皇帝敕谕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今特命尔兼总督南直隶、应天、镇江、苏州、常州、松江、太平、安庆、池州、宁国、徽州十府及广德州预备之务,尔等其精选各府州县之廉公才干者,委之专理,必在得人,尔则往来提督。”[3](P502)林希元高度重视州府县赈务官的选用,他建议道:“臣愚,欲令抚按监司,精择府州县正官廉能者,使主赈济;正官如不堪用,可别拣廉能府佐或无灾州县廉能正官用之。盖荒事处变,难以常拘也。至于分赈官员,可令主赈官各就所属学职等官及待选举人、监生等人员,择素有行义者,每厂一员为主赈。又择民间有行义者,以人为耆正,数人为耆副。”[3](P300-301)周孔教也以为择人是救荒的“六先”之要,他提到:“宜请择州县正官廉能者,使主赈济。正官如不堪,别拣廉能府佐或无灾州县廉能正官用之。”[3](P158-159)“选择廉能、贤德的赈济人员固然重要,但对他们进行督责和考核也同样重要,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其办理救荒活动的积极性,使其尽职尽责,进而取得最好的救荒实效。”[9]林希元建议:“使监司巡行督察各厂,所至考其职业,书其殿最,并开具揭帖。事完,官上之吏部,府学县职等官,视此为黜陟。举人、监生等人员,视此为除授。民上之抚按,有功者,以礼奖劳,仍免徭役;有过者,分别轻重,惩治不恕。”[3](P99)

周孔教还提及游手好闲之人的收用,他主张灾荒中“收壮勇以备不虞”,让他们加入救荒的队伍中:“吴门游守之民诚众矣,然其间黠有力者不过千百中一二者。此一二者,其力缓急可用,弃之可惜也”。把这些壮丁编入军队中,既利于补充军队,也利于地方治安。

(二)分等级赈灾,惠及灾民

林希元、周孔教尊重百姓的生命,最大限度地想方设法救助赈济灾民。为此他们分情况救助灾民。

在具体实施救荒上,林希元结合实际情况,把灾民分为六等,对不同层次的灾民进行不同力度的救助,“曰极贫之民便赈米,曰次贫之民便赈钱,曰稍贫之民便转贷。”对于“赈米”“赈钱”“转贷”林希元都有具体的解释:“若次贫、稍贫之户,家道颇过,不幸而际凶歉之年,生理虽艰,犹未至悬命朝夕,且其力能营运,不至束手待毙。使其终日敝敝而守升合之米,彼固有所不屑者。且欲食之民略无崖限,仓廪之积,岂能尽济,惟夫极贫之民,室如悬磬,命在朝夕,给之以米,则免彼此交易之难,抑勒亏折之患,可济目前死亡之急,此其所以便也。”[3](P99)赈钱方面则是:“近日官司赈济,多有用之而专赈银钱者,然以臣观之,极贫之民室如悬磬,命在朝夕,若与之银钱,未免求籴于富家,折勒亏折,皆所必有。又交易往还,动稽时日,将有不得食而立毙者矣,可谓便乎?惟次贫之民,自身既有可赖而不甚急,得钱可复可营运以继将来,此其所以便也。”[3](P160)赈贷方面:“夫稍贫之民,较之次贫,生理已觉优裕,似不贷赈济。然时当荒歉,资用不无少欠,不可不全加念。是故不之济而之贷也。”[3](P160)

周孔教以民为本,尊重百姓的生命,处处为民着想。他注重“勘灾”,周孔教把勘灾的重点放在土地的荒熟上:“荒熟既尽得实,则饥民大略可知”,这样便知道饥民的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赈济的作用。

周孔教主张赈灾首先确保种田的农民得到实惠:“今三吴之水不谓不稽天矣,水乡之民不谓不鱼鳖矣。然至于汹汹而好言乱者,此本非力农而被灾之民也,皆市井村落中无赖恶少,干纪捍网,不耕而食者。在荒固无获,即丰亦无获而特乘机以肆其咆哮耳。”[3](P503)官府的确给灾民赈济,但赈济的物品都被无赖恶少掠夺去,所以周孔教以为赈济需落实到贫民百姓身上。周孔教对灾民中的特殊群体读书人也有照顾,专门作“恤寒士以全士节”,“夫士在齐民上,在平时犹当优恤,况当次凶年,釜尘灶娃,兴三旬九食之叹,尤可怜悯”,周孔教注意到读书人的人格尊严,特殊照顾读书人这个群体,可见周孔教荒政思想的人文关怀。

与此同时,为了修筑水利工程,也为了解决饥民的生存问题,林希元提出“修工役以助赈”,通过出钱雇佣饥民来修筑水利工程。周孔教也主张工赈:“工赈是指在受灾地区由政府出资雇用灾民兴办工役,以解决灾民生计,从而达到救灾的目的。”[10](P136)周孔教继承了林希元对工赈的看法,林希元以为:“民出力以趋事,而因可以赈饥;官出财以兴事,因而可以赈。是谓一举而两得,于土役之中而有赈济之助者。”[3](P167)周孔教则在林希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工赈,“夫议荒政而及于鸠工,使贫民得役力以糊口,事诚然矣。然所谓兴工者,必修建有原设之额,帑藏有现贮之银,及此荒岁一举行之,是两利而俱存之说也。”[3](P517)他称赞工赈的益处说:“于兴役之中寓赈民之惠,一举而两得之道也。”[3](P517)工赈最主要的工程便是修筑水利工程,周孔教的水利工程修建思想主要体现在吴中一带水灾频繁发生的地方,他指出其灾荒严重的原因:“苏淞被灾之由实缘河道湮塞。河道深阔,则受水有地,泄泻亦速,纵有旱涝,不能为灾。今吴淞淤为平陆矣,苏之白茆、七浦、福山,松之蒲苇、通波、盘龙、白鹤诸塘浦无于断流矣,一遇亢样,遂致赤地千里,数日阴雨,遂致平地陆沉。此又理势之所必致而未可尽诿之天行也。”[5](P129)周孔教对东南地区水利工程的认知可谓一针见血,水利工程的修建对于赈荒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尊重市场规律

市场在经济调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过多的人为干预可能导致市场崩溃。林希元和周孔教也认识到这点,他们特别注重发挥市场规律。

政府提供籴本,“令商贾散往各处籴买米谷”,调动市场规律,让粮食自由流通,林希元感慨:“今天下一家,民无尔我,均朝廷赤子,乃各私其民,遇灾而不相恤,岂吾君子民之意,万一吾郡亦饥,又将籴米如何?是欲济吾民而反病吾民也。”[3](P169)尊重市场规律,让粮食自由流通方面,林希元批评抑制物价的做法,他提到:“尝见为政者每严为禁革,使富民米谷皆平价出粜,不知富民悭吝,见其无价,必闭谷深藏,他方商贾,见其无利,亦必惮入吾境。是欲利小民而适病小民也。”[3](P170)总之,林希元的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提出贴切的意见。

周孔教也尊重市场规律,他通过价格自身的规律来调整市场,他主张“禁抑价以招远商”:“商贾熙熙穰穰而来,皆为利尔。唯不抑其价则米商自来,米商来多则谷价自平。若有司不识时宜,过口其价,则客米不来,客米不来则境内有蓄积者愈闭锢不出矣。嗟嗟,客贩不来,上户闭籴,小民嗷嗷,何所恃以为命?有饿死而已!”[3](P509)放松对商人的管制,发挥市场自由规律,同时,周孔教提倡开放市场,他建议“通米船以示共济”:“夫遏籴之政,霸者羞称。夫亦谓彼歉我丰,而闭不相恤,如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之类也。非谓彼歉而我亦歉而亦不当遏也。邻人之子饥,同室之子亦饥。夺同室之子之食与邻人之子,非人情矣。”[5](P126)他虽然不许本境米出境,但他又主张“凡本境米不许出境,外省米不许阻拦,最善矣”[5](P126)。由此可见周孔教懂得市场规律和人为干预结合起来,协助当地官吏共同度过灾荒。

屠隆注重市场调节,提出“厉揭贩之禁以祛市奸”,他以为:“夫民情之趋,如水之流,顺而导之则通壅而遏之则决。荒年谷贵费,民诚不堪,有司不忍谷价日高,以病小民,乃令折减时价,定位平粜,此令一出,则他处之兴贩者,畏沮不来,本境之有谷者闭粜而不出,民食愈乏,人情益慌,强则有劫掠,弱则有饥死而已。”[3](P185)这里就看出屠隆对林希元思想的继承,他尊重市场规律,反对过多的人为干预。

(四)劝说民间力量参与救荒

周孔教的官职较高,他身为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对于救荒有着较大的责任,所以他的《救荒事宜》涉及面广,而且充分借鉴前人经验,当然,他也结合江南地区的灾荒情况,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他们劝诫富人参与到救荒中。赈荒过程中,周孔教推行平粜法:“平粜粮食或来源于京仓、通仓、水次仓,或来源于地方仓,也有出自民间富室。”[10](P146)对于平粜粮食的买卖,不仅由官吏本人完成,也通过富商、“宽赎罪以备赈给”完成。

周孔教千方百计劝富商参与投资,他使用轮回报应的说法:“阴德之报为善,阴鸷,书中所载甚详,谅非虚语”,“吴俗重因果,即如斋僧、造桥、造塔,往往不惜重费为之,况起饥于沟壑之中骨而肉之。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此等阴德视其所踊跃趋役者。”[5](P126)他以为大户富商是集资的重要对象,“大户非能人人好义急公也,而温饱则身家念重,身家念重则乘机射利之心犹不能胜其畏法惧祸之心,故可使也。”[5](P126)大户参与投资救荒,那么将是不可小看的力量;除了富商之外,周孔教还继承刘世教的经验,主张“宽赎罪以备赈给”:“夫平粜之说为小民之力能办,数文以博升合者言也,不有瓶无颗粟,甑有飞尘并升合而力不能办者乎?则赈给之义又所以济平粜之穷矣。故当此帑藏若洗之时,将尽取给于官,无米之炊势不能办,而蹄涔之水所苏几何?惟有赎罪之途可议耳。”[5](P126)

在注重民间资本的参与方面,屠隆想方设法拉拢商人对灾民的赈济,或者通过奖赏鼓励商人输资,或对富人晓之以利害,如屠隆说:“夫富者,珍宝丰盈,一身而外长物耳。仓箱充溢,一饱而外何加焉。即今百姓垂毙而吾安享饶腴,万一民穷盗起,戈矛相向,虽有粟,吾得食诸?而富民虽有所积,未关躯命;饥者稍得所济,实延余生。以吾未关躯命之粮而为彼实为延生之助,官府敬之,百姓感之,而又有阴德,何苦不为?”[3](P182)除了对富民晓之以利害,屠隆还提出对富民输资提供奖励,激发富人输资的积极性:“夫上躬先仁义,而其下有不望风响应者,否也。又需悬赏格以劝民,颁科条以鼓众,或量其所捐而优以礼貌,风以折节,奖以旌扁,荣以冠带。富民之所最欲得者,给以印信一帖,除重情而外,预免其罪责一次,令得执以为信。彼见吾之中心款诚,调停详妥,好义者必争先,贪吝者亦勉应矣。”[3](P182)通过这种巧妙的奖赏方式,劝说富人输资。

民间富商的资金救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朝廷的资金压力,但富商往往不愿出资救助,若要从本质上解决救荒的话,还当另寻他路。

三、平民立场:钟化民、刘世教、毕自严、张陛、陈龙正等

“明清时期平民占据了整个社会的绝大多数,这个群体的救荒意识是当时最普遍的救荒意识。普遍到不为整个社会所注意。”[11]所以此章选择的是有发言权的官吏们站在平民角度所主张的荒政思想,这些官吏们以民为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平民阶层的荒政思想。

地方官们荒政思想的划分界限并非十分严格,他们“并不把救荒作为国家职能的一部分而从政治角度进行诠释, 而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进行理解。”[12]所以对他们的划分界定也并不清晰,有的地方官是站在官方立场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有的地方官则是为平民着想,维护饥民的利益,也有的地方官是以救灾大任为重,但凡想到的救灾思想都记录下来。他们的荒政思想全面广泛,切乎实际,具有很强的使用价值和文献价值。

(一)备荒于未然

钟化民的《赈豫纪略》是万历二十二年前后在河南救荒的真实记录,他的荒政思想是自己实践经验的总结,因此具有地域针对性和时空性。

钟化民继承并发展了朱元璋的备荒思想,注重备荒,他首先注重发展生产,然后注重赈粮。发展生产才能有救荒的能力,不至于捉襟见肘,他以为:“臣惟救荒于已然,不若备荒于未然。”[3](P283)同时他引用贾谊的话说:“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馁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3](P283)如果生产力发展,那么就有足够的能力面对灾荒,不必慌张应对;作为地方官吏的陈龙正也十分体恤民情,他十分注重备荒,他在《救荒策会》序中提到:“蓄于上以给下, 伯者之权。下自蓄而蓄之, 及王者之政。古称三年九年, 谓率土之民,各有斯蓄。而春秋补助, 则十一之所余也。备荒之策, 无时不豫。”[3](P649)备荒是救荒的基础,所以从根本上要救助灾民必须提前做好备荒工作。

为了做好备荒工作,钟化民和陈龙正认为国家也该建立“常平仓”,“常平仓起源于汉代,是官办的备荒仓储,基本方法是在丰年谷贱之时,由官府出资籴谷,而在荒年谷贵之时,再平粜谷物,以平抑市场价格。”[13]常平仓可以调节谷价,适当干预市场经济,从而使得谷价保持在一定的范畴,便于赈灾。钟化民认为:“臣惟积贮之法在民莫善于义仓,在官莫善于常平。夫常平云者,官为立仓,以平谷价,民间谷贱,官为增值以籴之,民间谷贵,官为减值以粜之。本常在官,而上不亏官;利常在民,而下不病民。”[3](P283)常平仓的建设对市场谷价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陈龙正也主张建立常平仓,他认为常平仓大多数时间并没有发挥作用[13]。对于修复常平仓的具体方法, 陈龙正有言: “常平不惟盛时宜建, 即荒迫中, 稍有隙暇余资, 便应料理, 惟在上人节缩浮费, 以为籴本耳。何叹儒之愚乎! ”[3](P658)

为了准备好赈粮的储备粮食,钟化民和陈龙正主张建设义仓,义仓是重要的民间备灾仓储形式,开国皇帝朱元璋所提倡的预备仓,在崇祯朝就出现了“天下皆无复有预备仓”的局面,因为朝廷赈灾的储粮也是有限的,预备仓因为被官吏贪污霸占,后期基本上慢慢消亡。所以做好备荒工作“应充分发挥民间的义仓,其宗旨是要用民间的财富进行救荒准备,以此补充国家财政上的不足”[13]。因此钟化民提出建设义仓,“以本乡所出积于本乡,以百姓所余散于百姓,则村村有储,家家有蓄,缓急有赖,周济无穷,此义仓之所由设也。”[3](P138)陈龙正则认为:“以本乡所出积于本乡,以百姓所余散于百姓,则村村有储,家家有蓄,缓急有赖,因济无穷,此义仓之所有设也。”[13]义仓源于民间,所以陈龙正主张各村各百姓负责自己的义仓,这样便利于调动民间储粮的积极性,更好地协助官方备荒。

(二)救荒需及时

救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基本程序包括: “报灾——勘灾——审户——发赈。”[14]在报灾方面,祁彪佳认为报灾当极简,谨防耽误救灾最佳时机。他提出: “荒政言预计,正戒缓也。然预计者,如采集医方而疗治,则在临病。设预计于平日,仍稽迟于届期,则一日之缓,不知有几许死亡矣,生死呼吸,全关乎拯救之人。”[15](P685)报灾不及时很可能导致大量灾民的死亡,然而报灾人往往意识不到这点,他们往往拘于繁文缛节,祁彪佳认为: “今天下上德不究,下情不通,皆因文法所拘,格套所缚耳。不知民命倒悬,何如时也; 生死关系,何如事也。尚可以章程往返,致赈恤之惠不立沛于闾阎乎?”[15](P687)

钟化民、刘世教等人身为地方官,视百姓为父母,他们深知繁文缛节会耽搁救荒的最佳时机,他们也主张救荒的及时性。

钟化民以为:“往时赈济,郡邑审详,司道转呈,文移往来,或经千里,迟疑顾虑,延搁时日。及其得请,灾民且沟瘠矣。”[3](P272)假若耽搁救灾的最佳时期,那么百姓的生命将死无数计。钟化民全方位的荒政思想都是以民为本作为出发点,尊重百姓的生命,钟化民可谓心怀天下。刘世教的《荒箸略》是万历三十六年自己亲自救荒的经验,和其他地方官一样,刘世教也以为救荒需及时:“夫遇祲而赈,盖历代之故事也,其善、不善,视当其时与否耳。犹之疗疾然,始病而药,药未竟而霍然矣。迫而投焉,人重困而药且倍矣,济,不济,半矣。若必俟其殆而后药之,则生气薄而势已亡及矣。其济者幸,而不济者常矣。赈之先后,胡以异此。”[3](P487)赈灾需掌握最佳时机,否则将会无效。

官吏们的救灾思想有时并不能得到贯彻实施,由于官吏害怕报灾影响自己的仕途,地方官也不注重修建水利设施,所以屠隆提出了考核的标准:“修举者有赏,废堕者有罚,分别勤堕,以示劝惩,有备无患,此之渭也。”[3](P92)

救灾初期不能及时报灾将是致命的,后面的勘灾、审户、发赈流程也无法正常进行,导致饥民死亡无数。所以屠隆呼吁曰:“万一报迟,则上人易起疑而救灾又恐无及,此伊谁之咎乎?”[3](P92)报灾的及时性是救灾的基础。

(三)以民为本

在救灾过程中,积极作为的地方官们主要荒政思想导向是以民为本。他们体恤平民百姓,同情那些被迫为盗的百姓们,如钟化民“单骑往谕,遍历寨栅,召其渠魁,宣上德意”[3](P272),辛苦说服被迫为盗的百姓们归为良民。灾荒时期,他尽量减少平民的是非之争,把主要精力用在救荒本身,因此他“禁刑讼”,如他说:“饥荒之后,幸留残命小民无知,每以小忿逞讼,有司不能劝息。受理如常,一罪之赎,夺一家数月之粮,一纸之追,绝一人数日之食,一番之驳,窘证犯数家之命。且一日被责则数日不使工作,一人创甚则数口俱为待毙。”[3](P273)他也禁止人口买卖,“这妻孥是饥荒时卖出的,中州人割人食肉,至亲不能相保,苟图活命,贱鬻他人。妻妾跟随后夫,寸肠隔断,子女飘零异域,五内俱颓,原非少恩,实出无奈。”[3](P280)钟化民尊重百姓的生命,他千方百计阻挠危害百姓生命的事,把救荒精力转向实际具体的事上。

陈龙正也以民为主,他生性好施,“并上疏《养和》《好生》二疏, 略言‘问天全在好生, 好生尤宜减死’, 所谓在天地为生生之德, 在人即是不忍之心。龙正在记录庚午急救春荒事宜中也总结道:‘回天意莫如结人心, 结人心莫如救人命。’”[13]如乾道七年饶州大旱, 宋孝宗发上供之米赈民,饶州得米十六万余石。陈龙正就此论曰: “观其多方面措置, 非能如隋文帝之多藏也。然彼有余热不散,此不足而乐散, 以绵其祚。人主之存心, 天之福祸不其永鉴与?”[13]陈龙正以为,若帝王没有体恤百姓的心思,再多的藏量也无济于事。

(四)“损有余,补不足”

“损有余,补不足”荒政思想主要是由刘世教提出的。不仅国家需要建国库储存粮食,而且地方也当积蓄粮食,他以为:“有郡国之积贮在,往者固有成命矣。曰在备不虞,今独非其时哉。”[3](P489)同时,他劝商人输资助赈,支持卖官积资,赎刑集资救荒等。商人输资助赈方面,刘世教建议说:“夫素封之家,即有恒产,而要之践更输挽,其奔走于公家者,亦甚繁而苦矣。独旅人之质库不然,其拥赀甚厚,其朘利甚渥,其经营又甚逸,而名不挂版图,事不涉催科,抑何其多幸甚也。”[3](P491)

在卖官集资方面,刘世教的态度是:“夫太学,贤士薮,盖自圣祖以来,翠华万乘,历世所亲莅而广厉者,然犹得以输金入,今独不可推之郡邑,以济一时之急乎?”[3](P491)卖官鬻爵对朝廷的统治有一定的危害性,但在非常灾害时期,对救荒有一定的缓解,但就长远发展来看,这种做法无意于饮鸩止渴。在赎刑集资方面,他主张:“自今以后,迄于献岁之麦秋,诸大辟如制外,其他杂犯以下,非力不能赎者,悉以赎从事。其罪稍重而力饶于赀,非亡意者,从刑故论勿赎。”[3](P491)对于罪行较轻的罪犯可以赎资脱罪,这样对改悔的罪犯和救荒都有一定的利处。

刘世教“损有余,补不足”的思想是针对于灾荒时期病入膏肓的特别时期,因为类似于卖官集资的做法会导致社会动乱,政局不稳,他的思想对于初期的救灾没有可行性。

(五)勤俭节约,注重积累

官方固然是救灾的主力军,但除了官方的赈济,平民百姓也当自救。众所周知,即使官方建立了预备仓,但具体落实到发放粮食方面,又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所以众多地方官主张建立义仓,然而义仓的建立实施也有很多弊端,到后期往往粮食亏空。所以,百姓们应有自己积粮。祁彪佳认为:“地方薄有岁收,而四境皆当有荒歉,则趋利者必越贩如流,内藏行且与外粟同竭矣。于是有民积一法,使之照田计粮,备来年青黄不接之时。”[15](P663)

除了积粮,荒民也当注重平时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这种自救比官方救助更为实际可行。

勤俭是基本的致富之法和美俗之方,正所谓“贫富无他,在勤俭与不勤俭”[16](P677)至于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做到勤俭节约,吕坤的建议是: “我劝你一日应吃十文钱,只吃九文,便饿不死。每日攒得一文,一年可攒三百六十文,遇着谷贱时,可籴两石,忍上三年,可攒五六石。再养鸡猪,或攒糠菜,或与人家做工,吃了饱饭,又得几文工钱,多少随时积攒,不消十年,永无忍饥受冻之理。”[17](P953)“宁好少使俭用,宁好粗茶淡衣,好歹多积些救命谷,多攒些救命钱,宁为乐岁忍饥人,休做凶年饿死鬼。”[17](P955)吕坤的建议需要长久的节俭习惯,但灾荒未至之前平民并没有灾荒的意识,所以劝贫民勤俭节约当做好灾荒宣传工作。

除了饮食节俭外,也当防止粮食的浪费,这尤其体现在酿酒和敬鬼神方面。吕坤和祁彪佳都反对酿酒对粮食的浪费,吕坤以为酿酒:“‘饥不当食,寒不当衣,百害事,百耗谷’,而‘山东、河南千室之邑,麴蘖等费不减几万石’。依吕坤之见,若用这些造酒粮食用于荒年,存活不减万人。”[17]祁彪佳也认为酿酒浪费了大量的粮食,因此他提出了“止酒”的主张。祁彪佳认为: “天下地力有限,人力亦有限。计口而食,尚忧不足,若种秫酿酒,夺人之食,不啻三有一矣。荒岁粒米如珠,堪此旁耗!”[16](P595)在食不果腹的灾荒年里,提倡止酒不无重要意义,如此防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再如敬神事鬼方面,“修盖寺庙,铸塑神尊,金碧辉煌,栋梁巍耸,要福不多,惑众实多”[17](P1003),却丝毫无益于凶荒之年保小民之命,“想你平日盖了许多寺庙,塑画了许多神像,打了许多醮事,烧了许多金银,那个神灵救得你?”[17](P955)所以减少或者禁止敬鬼神之事,把资金腾出来用于救荒之事,吕坤的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勤俭节约是长久之法,不仅平民要养成节俭的生活习惯,国家也当节省开支,禁抑奢糜,“勤俭节约,禁抑奢糜。欲‘养民’‘裕民’,须取民有度,轻徭薄赋,不得任意征敛,势必要求宣府衙署、宫廷宗室节约用度,禁抑奢糜。”[1]这种习俗的养成将对救荒起着不可小觑的力量。

(六)市场管理:尊重客观规律

市场规律在调节谷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平衡的谷价利于救济灾民,防止商人敲竹杠趁机赚取钱财。各地方管理也认识到市场的价值,他们大都主张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能动调节作用。

刘世教作为身处偏远地区的县令,积极投身于救灾,最终献身于救灾一线。《荒箸略》都是刘世教亲自救灾的经验,他亲眼目睹灾荒对百姓的危害,因此在提出建议时,不自觉得站在平民立场,为百姓说话。刘世教虽然运用一定的方式干预集资,但他也尊重商品市场规律,他鼓励商人参与救荒:“官倾储而致之邑,必不能盈数千也,及旬而尽可能矣。”[3](P487)刘世教尊重市场价格,给商人足够的自由:“且夫生生者,造化之大机也。机不暂息则不能长动而出。故物生之数有大亏,无大赢。今吴越之粟,骤而沦胥者八九十万石,是所谓大亏也。彼荆楚豫章之间,即幸而有年,其必不能大赢兹树明矣。即杀而取足其半,彼中讵能无稍踊也者。而焉能遥断其贾之必廉而遽限之哉。”[3](P496)

祁彪佳也注重市场规律,他主张“禁抑价”,他认为:“前贤不行抑减,而反从权以增之者,良有深意。”[16](P696)他进一步指出:“二麦已熟时,而米价愈湧,奸牙罔利,诚为可恨。但若抑减其价,则现在者将闭户不售,外贩者将裹足不至。是以古人有增价以召商,使米多则价自减,非抑勒所能使然也。”[16](P698)抑价的话外来的粮食无法进入本地市场,灾区的粮食将闭户不售,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尊重市场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干预市场价格走向,不能盲目的抑制价格。

除此之外,陈龙正以为可以运用一定的手段开辟新的市场,他说: “民既俵米, 即令采薪刍, 出官钱收买。却于常平仓易米, 归赡老稚, 凡买柴二十三万束, 至严冬雨雪, 市无来薪, 即依原价卖之, 官不伤财, 民再获利, 此亦为民曲筭之一事也。贫短于资, 亦短于智, 子民者代为筹算。”[13]租赁山坡土地,让平民去樵采,然后官方出资买来,等遇到灾荒再以平价买出,这样既发挥了市场规律,又救助了平民,可谓良策。

市场管理作为救荒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历代地方官都予以重视,“在宋代, 尽管在主导思想上, 人们仍然主张政府通过预先储积, 建立健全常平仓制度进行救荒, 但与此同时, 主张商人参与救荒的思想也蔚然兴起, 以至于一旦发生灾荒,‘今之守令为救荒之策者, 不过曰劝分, 曰通商而已’。”[18]而到了明代,地方官们更重视通商的重要性,他们着重于对市场的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市场能动的调节作用,使得商人和官吏们共同投入救荒大潮中。

(七)注重灾后建设:安抚流民

流民成为社会的一大不安定因素。对此, 陈龙正认为要安抚流民, 他指出:“俗吏见小小祸乱,辄议用兵,不知穷民之与奸雄非可一律行诛伐也。饥饿濒死,威不能戢, 惟惠泽可以已之。”[13]这一恩泽最实际的就是赈粮,发挥义仓和常平仓的作用,避免饥民被饿死。

陈龙正还提出“建丐房议”。陈龙正认为被冻死的饥民都被忽略,所以他以为该重视对乞丐的救助,如他说:“以冻致死, 其事渐, 人往往习而忘之, 即诸乞未必自知之也。体仁者, 先体乞人;先觉者, 宜觉及于乞人之所不觉。”[3](P733)对于已死之人, 陈龙正也怀有怆恻之心, 不至使其暴尸于野。他在《共冢记》中记载了同善会出资帮助买地掩埋死者, 并作《埋胔述》表达自己对死者的余痛。

除了陈龙正,其他官吏也关注流民,比如毕自严的《灾祲窾议》第三部分“善后事宜”(六则),讨论了灾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的具体办法,主要有“招集流离”“给散牛种”“缓征逋赋”“禁戢兴贩”“恢复社仓”“穿渠灌田”。毕自严体贴贫民百姓,如在“招集流离”一条说:“彼其回首故园,岂无动念?惟是长途之资斧莫办,回家之贫寠依然,此其所以徘徊观望,甘为泛萍浮梗而不归也”。毕自严体会百姓的处境,所以日出招集流离,并帮他们恢复家园和灾后生产。他在“缓征逋赋”中提出“此时颛望秋成大熟,然后无死之心,有生之乐。”[3](P526)毕自严细心观察,甚至从灾民的心理角度出发,以期恢复灾民的心理健康和灾后的生产。毕自严在及时解决灾荒上,不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而且也是从根本上提出预防灾荒、恢复日常生产的重要举措。毕自严提出的《灾祲窾议》从荒灾实际出发,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同时提出“善后事宜”,可谓层层递进,直到完全解救灾荒,其措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四、总结

应该说,明代的荒政制度是比较完备的,从备荒到灾后重建方方面面都纳入了考虑的范围。而从思想的角度上来说,最高统治者的荒政思想以朱元璋这一明代荒政的奠基人为代表,无论是兴修水利还是对预备仓管理的重视都体现了朱元璋荒政思想中的关键,即备荒的思想;地方官员则以林希元、周孔教、屠隆等最具代表性,从这些人的荒政思想中可以看出,他们重视人才在救荒实践当中的关键性作用,并且从实际的救荒实践中总结出诸如分等级救助和尊重市场本身的规律等宝贵的救荒思想;而钟化民、刘世教、毕自严、张陛、陈龙正等作为平民思想的代表,其荒政思想体现出对平民百姓在灾荒当中的命运的关照,强调以民为本、发动民间的力量救荒,并且重视灾后的重建工作。而把这三种视角联合起来,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些共性和继承,比如无论是最高统治者还是各级地方官员,都有明确的及时救荒的意识,并且都意识到了备荒的重要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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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德彤Brief Study on Famine Relief Thought of the Ming Dynasty

CHEN Qian-jun
( Dept of Philosophy,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

In recent years, some research has been done on famine relief thought in historical archives of the Ming Dynasty. However, the summary of the thought is far from enough.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thought from three dimensions: the supreme rulers who maintained the regime, and offcials of the Empire such as magistrates and the populace. The famine relief thoughts of the supreme rulers are mainly shown in the imperial edicts of Emperor Zhu Yuanzhang. Offcials' thoughts include Lin Xiyuan,Zhou Kongjiao, Tu Long, who stood on the authorities' position. And Zhong Huamin, Liu Shijiao, Bi Ziyan, Zhang Bi, Lu Kun,concentrate more on civil life. Through the study of famine relief thought of the Ming Dynasty, we could not only understand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minds of the Ming Dynasty from this special angle, but also take history as a mirror so as to better deal with current natural disasters and face the future better.

famine relief thought; Ming dynasty; political and social thought

K248

A

1005-7110(2016)05-0060-09

2016-07-23

陈前军(1985-),男,湖北十堰人,北京大学哲学系2013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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