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信社如何规范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
2016-03-18卢凤艳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期
摘 要: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部分担保公司出现准入资格不达标、风险管理不到位、担保代偿能力下降等问题。只有坚持风险防范第一、质量优先和合规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准入管理,严格实行名单制;强化担保公司管理,建立考评、预警、退出机制;建立沟通协调联动机制,规范业务管理;创新机制,完善银担合作政策;强化存量担保公司风险管控,才能防范和化解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保证农信社业务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信社;规范;担保公司;合作
近年来,随着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快速发展以及与农信社合作的不断深入,对促进经济发展,破解小微企业、“三农”贷款难、担保难困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部分担保公司出现准入资格不达标、风险管理不到位、担保代偿能力下降等问题。例如,某省全辖截至2015年末,全省为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余额97.86亿元,担保银行承兑汇票2.55亿元,不良贷款10.96亿元,垫款0.1亿元,不良率11.2%,高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平均不良率0.3个百分点,已代偿贷款本金0.7亿元,代偿利息3.26亿元,但仍有12.13亿元贷款本金及3.09亿元利息未代偿。如何严格银担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合作,笔者有如下认识,供实践工作中参考。
一、坚持风险防范第一、质量优先和合规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把握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平衡点,坚持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在积极肯定担保公司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切实提升银担合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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