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法中的家族关系
2016-03-18卢佳林
寻根 2016年1期
卢佳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朝代的更替,宗族组织也越来越制度化、规模化及地域化。尤其是明清以降,宗族组织更为繁盛,而地处皖南山区的徽州更是如此。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缩小化便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家庭个体,而这些家庭是建立在一定婚姻形态的基础上、结合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同居、合产、共爨”的社会个体,这些共祖的社会个体聚集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宗族,因此研究宗族必定离不开对家庭的研究。研究普通家庭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把握和了解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及伦理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在浩如烟海、汗牛充栋的徽州家谱中,凡是有家规、家训的谱牒中,必定涉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具有强烈宗族意识的徽州社会,特别强调父慈子孝这一美德,要求“父亲爱惜儿女、媳妇,必须教训儿女、媳妇学好;儿女、媳妇要孝顺,还要自己学好。父亲要做慈父,不要做狠父;儿子、媳妇要做孝子、孝妇,不要做逆子、逆妇”(《绩溪县南关许氏宗谱·叙堂宗谱》卷之八,“家训”,光绪十五年刻本)。同时,“父之于子,当教之义,方杜其讼,使不致殒厥家问;子之于父,当笃吾孝弟,修吾言行,不致亏体辱亲”(《周氏重修族谱正宗》卷一,“宗训”,康熙年间修)。在五伦中,虽然是君臣当首,但对普通百姓来说,父子这一伦更显得重要一些,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在徽州传统社会里,虽然强调父慈子孝,但更侧重于子孝,对子女的言行举止规定得异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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