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问题与对策
2016-03-16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5期
□文/王 雷 秦 天(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石家庄)
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问题与对策
□文/王雷秦天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
[提要] 伴随着私募股权基金在全国的迅猛发展,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也取得了积极的突破,但私募股权基金由来已久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并受到广泛关注。本文主要分析当前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在法律法规、区域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募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问题;对策
收录日期:2016年5月30日
一、河北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制度已经做了明确的原则规定和底线要求,但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近两年来的行业治理实践中看,私募基金募集、运行环节、投后管理等缺乏可操作性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违法违规募集或打法律擦边球现象大量存在,伴随着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而出现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正在加大。如2015年6月2日,互联网上出现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违法了基金监管法规和自律规则,基金业协会对上海宝银及其关联方开展自律调查,并提请中国证监会对其依法查处。另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16年2月4日,河北省已备案登记的基金管理人244家,但其中正在运行管理基金的家数仅为47家,大量“僵尸”私募基金(无运行管理的基金)存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