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与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比较分析
2016-03-16程顺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卢梭
程 顺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孟德斯鸠与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比较分析
程顺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
[摘要]孟德斯鸠和卢梭作为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其国家权力理论对政治学理论发展和人类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在明晰二者国家权力理论基础之上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较,可以更加深刻的理解其理论的内涵与差异,进一步的明确二者的理论对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设计产生的不同影响。同时也对我国当前推进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孟德斯鸠;卢梭;国家权力理论
一、孟德斯鸠与卢梭的国家权力观
(一)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理论
孟德斯鸠关于国家权力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如何划分权力并对权力如何进行制衡两个方面。他的国家权力理论建基于他对人的本质认识之上,他认为人的本性并非完善尽美,而是存在着自私和丑恶等不完善的方面。他不相信道德可以保证权力的正当实施。“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为止。”[1]
基于此,在借鉴古罗马共和国经验和吸收洛克分权学说的基础上,孟德斯鸠极力主张国家权力分割而治并在防止国家权力滥用方面进行了技术性安排。他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人民代表、国王和法院来掌握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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