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
2016-03-16郭国祥曾海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3期
郭国祥,曾海艳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
郭国祥,曾海艳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逐步形成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有着深厚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运用,体现了目的与手段、全局与重点、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辩证统一。“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发展和人民要求的理论创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纲领,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丰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新成果。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哲学意蕴;战略意义
曾海艳,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0)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国家社会发展的“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治国理政的新要求,是对党的治国理政理念的新升华,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
一、“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提出及其内涵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逐步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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