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机构研究述评
2016-03-16林梦笑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研究
林梦笑
(1.哈尔滨工业大学 深圳研究生院,广东 深圳 5180552.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 博士后创新基地,广东 深圳 518055)
法定机构研究述评
林梦笑
(1.哈尔滨工业大学 深圳研究生院,广东 深圳 5180552.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 博士后创新基地,广东 深圳 518055)
文章回顾了国内外关于法定机构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其在基础理论方面主要聚焦于发展史、特征、作用的研究,在实践研究中重点关注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方法,同时指出现有成果在理论的系统性、研究方法、效果评价研究三个方面存在不足。
法定机构;述评;基础理论;实践研究
一、引言
法定机构(Statutory Board)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名称,国外在1916年便出现了“法定机构”的提法,但早期的专门研究要见塞缪尔·曼彻在1958年发表的论文。而中国对法定机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较早的有《三权分立之变奏:美国政府体制中的独立行政管理机构》等介绍欧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法定机构经验的初步研究。较早的关于法定机构定义的讨论有李志远在1998年提出的“所谓法定机构是指由政府委托授权履行一定的行政执行性、服务性职能的准行政机构”,并强调“一个机构,立一个法规”。到了21世纪,关于法定机构的研究有所增加,对其关注力度也在加大。其中较为系统的是2014年黎少华等在《广东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调查》总结的:“法定机构是指依据特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设立,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不列入行政机关序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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