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考
2016-03-16王克军
黑龙江科学 2016年7期
王克军
关于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的思考
王克军
(漠河县北极镇漠河林场,黑龙江 漠河 165303)
林业经营新主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政策的“阳光雨露”。将林业经营主体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纳入林业专项规划,优先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林业部门组织林业专业团队定点联系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业技术服务,指导编制经营方案、造林作业设计。
林业企业;经营管理;生态发展
有了林业经营新主体的“活水”,沉睡的山林“活”了,林业经济“活”了。鼓励林农以亲情、友情为纽带,将承包经营林地组建为家庭林场,实现林业规模经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通过“合作社+林农”模式,以股份制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引导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实现森林资源公司化管理,以“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按有偿转让、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及成立林业经济联合体等方法,将国有林场、民营林场和有技术、经验、资金的公司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合作。
1 林业企业发展空间
国家提出的绿色发展的产业方向,林业产业化经营有成效,在林业经济、精准扶贫、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壮大发展企业的同时,解决农民增收的难题。加快发展林业产业,质量安全双提升。发挥林业在促进绿色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积极作用,把资源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继续实施退耕还果工程,完成退耕还果,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林业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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