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价波动 政府当有所作为
2016-03-15潘璠
工会信息 2016年29期
关键词:经济
文/潘璠
面对房价波动 政府当有所作为
文/潘璠
楼市的起伏跌宕,既有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也有非市场因素干扰的影响。在大力加杠杆基础上形成的投资投机性炒房,供给方面对应的并非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必然使价格明显背离价值,积聚并加剧楼市泡沫和金融风险。面对这一轮房价上涨,地方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变加杠杆为减杠杆,防止层层炒房、转手加价,让供给与真正的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对接,让挤出泡沫后的供求关系主导市场走向
一段时间以来,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持续过热。虽有分析认为房价涨幅正在逐月回落,但要看到,回落幅度普遍较低,多数不到1个百分点;且即使涨幅略有回落,就绝对值而言依然处于高位。同时,由于上涨态势延续了很长时间,翘尾因素已基本排除,目前的涨幅建立在基数已开始走高的基础之上,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绝对量也是在大幅上升的。
面对房价的持续上涨,一二线城市政府如何调控,考验着其执政施政的能力。尽管有声音认为,楼市变动是市场供需不平衡所致,地方政府不应过多干预,但问题在于,当下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分化及异动真的都是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吗?当市场波动异常、自我调节机制失灵时,地方政府还能无动于衷?
对很多地方来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发挥了巨大的拉动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业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逐渐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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