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歌通感及其审美特征
2016-03-15陈世明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9期
陈世明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郑州 451100)
论诗歌通感及其审美特征
陈世明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郑州 451100)
系统论认为,要认识某一事物的功能和性质,必须把其置于特定的系统之中,若将这一事物孤立于系统之外,其功能和性质往往很难说清。同样,要欣赏一首诗也必须将其放在特定的感官系统中去审美,才能完成。通感作为诗歌中常用的一种修辞格,是一种多元的美感概括,也是诗歌创作和诗歌鉴赏的一种美学现象。
诗歌; 通感; 美学特征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格,是一种多元的美感概括。
通感之于诗,我国古今均有见用,近年尤甚。这是一种新的诗美学流势。但因为文艺理论界忽视了对这一艺术手法的规律及其美学价值的探讨,以致一些运用通感手法写的诗,常被人斥为“蒙眬”、“晦涩”、“怪奇”,甚至定为“病句”,故有必要对这一诗美现象作以论述。
通感,在生活中
关于通感现象,应该说人们早已注意了。
北宋词人宋祁有一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历来为人称道。清人李渔却不以为然。他在《窥词管见》中说:“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见之也。‘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1]针对李氏的观点,时人方中通曾予以反驳:“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红耳。诗词有理外之理,岂同时文之理,讲书之理乎?”但,什么是诗的“理外之理”?方中通也未讲出个所以然。
清人吴景旭在《历代诗话》卷四十九“香”条云:“竹初无香,杜甫有‘雨洗涓涓静,风吹细细香’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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