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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斯诗《我的心在高原》格律与思想表达

2016-03-15关宁赵晓曼

关键词:诗节读音节格律

关宁,赵晓曼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彭斯诗《我的心在高原》格律与思想表达

关宁,赵晓曼

(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4)

《我的心在高原》是彭斯最知名的诗歌之一,诗人在这首短小精悍的诗歌中娓娓道出他对故乡苏格兰的热爱,赞美之情,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诗人高尚的爱国情结。彭斯堪称语言大师,他可以运用简单却极其富有音乐性的节奏来表达自己激情澎湃的感情。这首诗的特点在于它独具特色的音乐节拍。彭斯在此诗中使用头韵、重复和许多排比结构强调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在此,通过对此诗节律、思想和修辞进行分析,以使读者深入地赏析这首诗歌。

彭斯;格律;思想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苏格兰农民诗人,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苏格兰的民族诗人和民族英雄。彭斯的诗歌题材广泛,有政治诗、抒情诗、爱情诗、叙事诗等。大部分诗歌以苏格兰方言写就,可以说他复活并丰富了苏格兰民歌。彭斯的诗歌充满了激进的民主、自由的思想。诗人大部分的诗歌歌颂了故乡家园的秀美,展现了劳动者纯朴的友谊和爱情。《我的心在高原》这首诗虽以苏格兰方言写就,但是其格律适合演唱。这首诗歌的语言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富于极强的音乐性。在此,通过对此诗的节律分析以及格律修辞等方面的分析,进一步品析此诗的独特魅力。

一、《我的心在高原》的歌曲节律

诗歌语言的音乐性除了表现为有强烈的节奏外,还在于它有优美悦耳的韵律。诗人往往运用不同的韵律来表现不同的感情和意境。《我的心在高原》之所以能作为歌曲传唱,是因为诗歌节律严谨、音韵鲜明。音律是诗歌的灵魂。沈德潜曾说:“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有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现。”英诗的韵律较为复杂,在《我的心在高原》中,各种音韵、韵律的使用可谓是恰到好处,尾韵、行内韵以及抑扬格等的恰当使用使得诗歌得以广泛传唱。

(一)音韵的使用

音韵,即和谐的声调、韵律,又指诗歌音节的转折起伏。诗人为了英语诗歌读起来悦耳动听,常常要求一行之内或行与行之间字音相协。而押韵,是指诗歌中某些具有相同韵律的音节按着一定规则出现,当读者朗诵吟咏时,可以增加诗歌语言的和谐性、音乐性。而那些使用了同一韵的地方,称之为韵脚。押韵是诗歌的语言韵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根据韵在英诗中的位置,主要分为三类押韵方式:头韵、行内韵和尾韵。头韵是指两个单词或两个单词以上的辅音的重复,在大多数情况下,头韵常常出现在单词或重读音节的开头。头韵因首字母相同,形成悦耳的读音,韵律感极强,头韵是加强行内节奏感的一种手段,也是英语追求形式美、音韵美的一个重要表现。该诗heart和highlands六次都押头韵,两处heart和her押头韵。这些头韵与诗人内心充满对国家的眷恋、热爱之情的主题相呼应,头韵的运用同时强调了主题思想。

行内韵是指行中间停顿处的重读音节与该行最后一个重读音节押韵,行内韵因发音的重复进而强调了节奏,增添了乐感。两处chasing和following,wild-hanging和loudpouring押行内韵,音素回环呼应,使读者欣赏到诗作的高度音乐和谐性。行内韵的使用可以看出诗人对高原的热爱与追逐,衬托出诗人离别深爱的英雄故土时的不舍惆怅之情。

尾韵是使诗行连贯的主要押韵手法。在诗行末尾音节押韵,即为尾韵。因尾韵出现在诗行后面,使诗歌充满音乐美。《我的心在高原》每一诗节前两句押尾韵,后两句押尾韵,韵脚严谨、节奏轻快柔和。例如,在第一小节中前两行末尾为here,deer,押[iə]的音,读起来短促轻快,具有很强的节奏感。第一节后两行末尾的go,roe以及第三节的前两行末尾的snow,below押[əʊ]的音,开元音的使用读上去更加具有广度及宽度,充分表达了诗人对故乡的深厚热爱之情。除此之外,此诗第四节重复第一节韵脚,相互呼应,进一步表明了诗人的心意:我心永远属于自然,属于高原。

(二)格律的运用

鲜明的节奏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体裁的显著特征。节奏是指英诗通过有规律地进行交替使用轻读和重读,使诗歌拥有抑扬顿挫的变化,以便于传达诗人的感情思想,可以起到表意寄情的作用。

美国现代派诗人庞德(Ezra Pound)说过:节奏必须具备含义。节奏的运用可以渲染气氛、抒发感情等等。

英诗的节奏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先轻音后重音,称为上升型;另一种先重音后轻音,称为下降型。音步(foot)是构成英诗节奏的基本单位,由重读音节与它相邻的非重读音节构成一个音步。在同一音步内,英诗根据重读音节和非重读音节的排列与数目,分为六种格:即抑扬格(Iambic)、扬抑格(Trochaic)、抑抑扬格(Anapestic)、扬抑抑格(Dactylic)及抑扬抑格(Amphibrach),扬扬格(Spondee),抑抑格(Pyrrhic)。

绝大多数英诗一般都不会从头至尾保持一种格律。在诗歌中,不同的格律也常结合起来使用,使表现手段更为丰富。彭斯的《我的心在高原》全诗共十六行,每行基本为十一个音节,主要采用四音步抑抑扬格的形式,其中也夹杂着抑扬格的使用:抑抑扬格搭配着押韵的使用,语调跳跃轻快,展现出高原山丘、丛林、激流的宏伟气势,并且烘托出诗人在追逐野鹿等动物时的欢快愉悦的心情。而夹杂的抑扬格的使用,很好地抒发出诗人不得已别离故乡高原时的凝重感情,整首诗因为抑抑扬格和抑扬格的使用,使得诗歌节奏明快,婉转流畅,韵脚严整,读起来一气呵成,自然流畅。

二、《我的心在高原》的修辞使用

《我的心在高原》的优美之处还体现在对于修辞的巧妙使用上,修辞技巧一方面可以美化枯燥的语言,也可以表达诗人对所看到景象的含蓄感情,《我的心在高原》这首诗运用了大量复杂的修辞手段,体现了浪漫主义色彩。

《我的心在高原》第三诗节中运用的排比十分明显。四句排比句构成了该诗第三节,Farewell to the mountains...loudpouring floods。四句皆以farewell to开头,细腻地描绘出家乡秀美的景色,将诗人对于故乡的恋恋不舍之情刻画的深入人心。在第四诗节中,三处使用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排比运用得气势磅礴,诗人运用排比修辞抒情,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对故乡的眷恋,节奏和谐,感情洋溢。反复手法在诗中也有所体现。反复就是为了强调,突出某种特殊的情感,有目的地重复使用某些词语、句子或者段落等。《我的心在高原》第三诗节以“再见吧”开头,读者可以从中深刻体会到诗人感叹家乡的沉痛的心情。除此之外,第一诗节中三句以“我的心呀在高原”开头,反复歌颂同一句话,强烈的语气语势淋漓尽致地表现出诗人对故乡深切的热爱与眷恋。诗人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在苏格兰高地上追逐狩猎,读者可以进一步感受到诗人正经历着不能再返高原的心理折磨以及诗人对于这片故土的热爱之情,由此更加烘托强调出诗人伟大强烈的自然情怀。同时,反复修辞手法的运用也可以使诗文的格式整齐有序,而又回环往复,赋予诗歌新的语言美。

对照是指拥有相互对称结构的句子或者短语,在语义上相互对立。例如在第一诗节中出现的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和my heart is not here形成了一种对照,衬托出诗人虽然不得已身处他乡但内心心系家乡的炽热情怀。Wherever I rove,The hills of the Highlands for ever I love.这两句突出强调了诗人对于他所在的苏格兰高地的深深爱意与依恋。这种对照修辞的使用,使诗歌更加具有结构上的整齐,音乐上的和谐。纵观全诗,诗人紧扣主题,主题明确,结构严谨。第一诗节表述在高原上追逐,是诗人心在高原;第二诗节是诗人虽游荡在外,但是心仍系高原;第三诗节别了啊,故乡的种种,纵有千般不舍,亦是因为心在高原;第四诗节峰回路转,又是回想在高原上追逐,但是心在高原,反复强调主题,震撼读者心灵,使其产生共鸣和感悟。通观全诗,首尾一贯,处处照应标题,使诗歌结构前呼后应,起承转合浑然一体。此外,在第三诗节,诗人使用farewell呼语向我们勾勒出故乡中草木山水的美景,创造出一种不经雕饰的高远境界,诗人用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思想,赋予给荒蛮原生态的大自然独立的生命意义,含蕴十分丰富。

三、《我的心在高原》思想传达

一首好的格律诗应该是将节律和内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诗歌的音要与意要搭配。格律也会对诗歌的内容、思想感情和气氛等方面起烘托作用。

彭斯的语言自然朴素,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神秘意味,虽是寥寥数行,却是跌宕生动。《我的心在高原》一诗虽行数不多,叠句又不断重复,但音乐给了它另一种深度,节奏明确,每两行押同样的韵脚,韵律自然,和谐统一。

《我的心在高原》这首诗之所以能凸显出显著的音乐品质,这在于两种表达因素:重复和变化。第一诗节的四行诗中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重复了三次,反复咏唱,一咏三叹,和接下来的WhereverIwander,whereverIrove,/ ThehillsoftheHighlandsforeverIlove./环环相扣,遥相呼应,让读者更直观地体会到一种心理时空的永恒以及诗人内心深厚的恋土之情。

在诗歌的第三诗节,诗人接连用Farewellto的排比句式在读者眼前勾勒出一幅苏格兰高原的壮丽画面:

再见吧,银装素裹的高山;

再见吧,绿色的山谷与河滩;

再见吧,参天的森林和丛生的野树,

再见吧,汹涌的激流和轰鸣的流瀑。

读者根据诗人的描述,仿佛仰望着布满皑皑积雪的高峰;俯瞰着宽阔的山谷和充满绿意的河岸;环顾周围那枝娅纵横的森林;聆听着激流奔腾的浪涛。覆盖皑皑积雪的高峰渲染了银白,山谷和河岸勾勒了葱绿,枝娅纵横的树木和奔涌的泉流迸发着浓浓的自然生机之力,这让读者充分感受到画面的色彩感,动人心弦的生机感。第三诗节一气呵成,每行中没有任何停顿,将北国高原的景象描绘的壮丽大气。诗人在想象中与故土物我相融,体现了矢志不渝的情怀。这种形式上的和谐统一,将诗人思念故乡的感情和诗人在大自然怀抱中感受故乡的无拘无束的自在之情结合在一起,令读者读之荡气回肠,感到诗人的真情流露。诗中最后一诗节第二行末与三行初的叠句a-chasing the deer”和chasing the wild deer”的语音略微有些变化,表现出一种跳跃的节奏,与诗中追逐野鹿的动作场景相互配合,非常生动。诗人对故乡的深挚爱恋与诗中所透出的画卷感和音乐美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构成这首诗长久不衰的魅力。

四、结语

《我的心在高原》这首诗歌之所以传唱至今,不仅是因为诗行寥寥数语表达出诗人对于故乡家园的赞美眷恋之情,令读者听之动容,也是因为彭斯用他高超的笔法将故乡的壮美与诗歌的音律美相互融合,从而赋予这首诗独特的魅力。通过对《我的心在高原》的格律、修辞等方面对于思想主题传达的分析,可以发现,诗人采用押头韵、尾韵、行内韵、排比等手法,将此诗赞颂的故乡与韵律美结合在一起,从而使读者更好地鉴赏这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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