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鉴定中同行监督的形式
2016-03-15徐为霞孙延庆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徐为霞,孙延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论司法鉴定中同行监督的形式
徐为霞,孙延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摘要:同行监督是司法鉴定自律中非常有效的方式,鉴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行业声誉,在同行面前会更加谨慎。同行审查表现为准入审查、资质和能力审查、违规审查。同行复核包括鉴定机构的内部复核、分级复核和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的复核;同行评议包括审前评议和审中评议;同行竞技主要指重新鉴定。
关键词:司法鉴定;同行监督;形式
同行监督是行业自律的重要表现。同行之间由于学源、工作经历、工作内容的相似性甚至一致性,且熟悉行业内部运行规则,能及时发现其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更熟悉技术、流程等不为外行所了解、理解的专业性知识或内幕性信息,也致使来自同行之间的监督更有利于维护当事各方的权利,更有利于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它比其他监督形式更有力度,作用更加明显。“同行监督”是一道被人忽视的、重要的质量监督防线。如“山西三关保险产品工业公司”和“山西太原警鹰保险柜制造有限公司”联手状告“山西金城保险柜工业公司”一案中,法律支持了“金城”的同行监督行为。〔1〕在市场中应积极培育同行监督、严厉打击同行包庇行为。一般来说,会员会按照行业协会订立的标准来约束自己,如果达不到个体自律的要求,同行的监督会帮助违规会员来规范自己,达到保护行业声誉、维护行业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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