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完善与未来走向:以“员额制”改革为视角
2016-03-14陈小彪
海峡法学 2016年1期
陈小彪,朱 勇
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完善与未来走向:以“员额制”改革为视角
陈小彪,朱勇
摘要:员额制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心,旨在实现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政治民主在司法领域的渗透和表现,我国的陪审制具有“双重面孔”。在司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中,人民陪审员应该如何定位,与员额中的法官应该如何协调,彼此的责任应该如何明晰,亟需研究。未来的走向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民陪审员新型机制,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平衡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与司法的平民化、民主化之间巨大鸿沟。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员额制;人民陪审员;职业化;平民化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四五纲要”明确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2015年,中国司法改革提速,“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推行员额制”的改革居于基础性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再次强调: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全面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显而易见,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制成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2015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认真听取中央政法单位和5个试点省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关系到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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